[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安徽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
【发布日期】2004-03-30
【生效日期】2004-03-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
(2004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3月3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规范立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决定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和《淮南市燃气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ah/laws/67a10da0bb0a50d4008f986e294e9ea41746cb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