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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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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 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801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8-11-04

  【生效日期】1998-11-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

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总结了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提出了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实现跨世纪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定》,对于进一步增强全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农村和全市的改革,对于加强郊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步伐,对于保持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促进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决定》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总结农村改革发展二十年的基本经验,

           更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郊区农村与全国一样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农村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突破并废除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突破了“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全面活跃农村经济;突破了计划经济的模式,面向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突破了单一集体经济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通过改革,初步构筑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新经济体制框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业企业异军突起,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就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推进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带动了小城镇和卫星城的发展;农民生活显著改善,从总体上进入了小康阶段;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农民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农业改革的成就,为首都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郊区农村的发展变化,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不断改革的结果。中央《决定》对农村改革二十年基本经验的总结,完全符合郊区农村的实际。学习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一定要深刻理解和记取这些全党和千百万人民群众经过长期实践积累并形成的宝贵经验,更加自觉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进一步冲破旧的观念和体制的束缚,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农村工作中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自觉地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

  认真总结和记取农村改革二十年的基本经验,继续推行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应当始终坚持:

  必须以富裕农民为主线,把发展经济、提高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 农村不从根本上摆脱落后面貌,农民生活不尽快富裕起来,首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就难以实现。郊区农村的各项工作一定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着眼于发展农村经济,着眼于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以富裕农民总揽农村工作的全局。

  必须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 农民的积极性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让农民成为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市场主体。任何时候办任何事情,都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准则。

  必须按照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探索和完善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同所有权分离,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理顺了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生产关系完全适应郊区农村的实际。

  必须坚持农村改革的市场取向。 确立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农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生产,进入流通领域。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培育农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使农村经济摆脱自然经济的局限和计划经济的束缚,对于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现代化具有全局性意义。

  必须把农业和农村经济作为首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郊区农村作为首都城市发展的腹地、副食品供应的生产基地、生态环境的屏障和城乡居民旅游休闲的胜地,对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从首都建设的全局和长远战略出发,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发展农业和发展其它产业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工作与农村工作的关系,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是首都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明确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全面

            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北京作为首都和大城市,自然条件比较好,经济实力比较强,科技力量雄厚,与国际市场联系较多,有基础,也有条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发挥首都优势,加快科技进步,经过努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根据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第八次党代会制定的发展目标,从现在起到2010年,郊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应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在家庭经营得到充分发育的基础上,基本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普遍采用高新技术、先进设备设施和科学管理,现代企业制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充分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达到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贡献率力争达到60%。

  郊区经济总量大幅度提高并形成比较合理的结构。 实现郊区国内生产总值1100亿元,年递增8%以上;粮食生产保持稳定,二、三产业在郊区经济总量的比重超过90%;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区域特色更加突出。

  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的各项指标,并在此基础上向更高水平迈进;确保扣除物价因素后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5%以上。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形成健全的制度。基本实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精简乡镇机构。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

  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农村的前列。 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农村卫生、体育事业,使农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不断完善农村文化设施,进一步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

  提高农村的城市化程度,交通、通讯等基本设施建设和居住环境提高到新的水平,郊区农村面貌与首都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十条方针:

  始终把农业放在全市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和经济工作的首位。 农业是首都经济的基础。没有郊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郊区功能的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城市就难以正常运转,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就缺少强有力的支撑。决不能因为农业比重低和农村人口少而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丝毫的动摇和放松。

  进一步落实并长期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长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这个基础上,近视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农村改革。

  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面向首都市场和国内国际市场,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的农产品,加快形成适合首都特点的现代化农业结构。

  实施科教兴农。 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拓宽科技人员进入农业和发展经济主战场的渠道,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切实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建设,严格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资源,切实防止和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首都生态屏障功能。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加大乡镇企业重组转制步伐和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现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卫星城镇转移。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实行标本兼治,既要减轻农户的负担,也要减轻企业的负担,既要减轻农民的直接负担,也要减轻农民的间接负担。农村各项建设都要符合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坚决制止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倡少生优育,使农村人口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加强乡镇政权和村民组织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 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坚决落实并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

        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落实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业生产规律决定的,也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决定的。它符合我国国情,也完全符合郊区农村的实际。要正确认识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既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问题。要正确认识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经济的关系。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不能把它与集体统一经营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只有统一经营才是集体经济。要正确认识家庭承包经营与规模经营的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同样适用于规模经营。

  落实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逐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农村稳定。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给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城近郊区、县城周边地区和小城镇要本着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原则,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承包期。对于违背党的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随便变更土地承包关系,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等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突破社区界限向外发包土地要经村民代表会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实行自愿、有偿流转。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形成农村劳动力与土地的合理配置。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防止用行政手段“垒大户”、“归大堆”。

  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打破部门、地区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这种产业组织形式,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收益,能够有效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是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

  要按照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的思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增加投入,实行集约经营,发展专业化生产。要加强农产品的基地建设,发展一批大宗农产品的集中产地,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多乡一业。要加强龙头企业建设,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开拓市场能力强,能带动农户致富的龙头企业。通过这些龙头企业,连接千家万户和国内国际大市场。要发育产加销、贸工农等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组织,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同契约关系,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加强三个支撑体系建设。 要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由农民作为投资主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业服务产业。二要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搞活肉禽蛋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继续发展多种形式的初级市场。完善农产品的产地集散市场、销地批发市场、城市零售市场建设。逐步规范农产品等级标准,引入新的交易方式,使之成为农产品的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健全市场法规,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培育农民自己的流通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大供销社、信用合作社改革力度,更好地为农业、农民服务。三要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设。国家支农资金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信贷资金以及农业保险,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运用财政、信贷杠杆,培育、支持和带动农民投资,实现小额信贷,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深化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 按照明晰产权的原则,深化集体经济内部的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集体经营的农场、果园、菜园、鱼塘,可以通过家庭承包、租赁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转制。种养业的生产环节,要放手让农户去经营,一些原来由集体兴办的农机、小型水利等多种农业设备和基础设施及服务组织,也可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或发展服务合作制等多种途径,改革原有经营体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集体经济组织要提高为农户服务的水平,在拓展为农户服务的功能和领域上下功夫。要把主要职能转向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搞好生产服务,组织资源开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要探索新的形式和路子。

  随着家庭经济的发展,农民之间的各种联合将不涌现。要引导和支持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支持农户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农产品运销、加工、储存、保鲜等环节的专业合作,联合起来进入市场。

        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农村经济结构

  面对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郊区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面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调整和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与首都经济相适应的农业和农村经济,是一项十分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调整第一产业结构,努力实现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调整粮食品种结构,增加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淘汰劣质品种,选育优良品种,改革耕作制度。调整粮经结构,发展市场需要的经济作物,提高种植业的整体效益。调整种养业结构,加快发展养殖业,根据郊区资源状况,大力发展舍饲养殖,不断提高养殖业在农业中的比重,用五年左右时间使畜牧业的产值比重达到55%。调整养殖业内部结构,在搞好肉蛋奶基本副食品生产同时,发展特种养殖业,满足市场的多种需求。

  加快形式适合首都特点的现代农业结构。第一,从生产普通产品向生产名、特、优、新产品调整,发展精品农业、籽种农业。第二,从单纯面向国内市场向进入国际市场调整,发展创汇农业,充分发挥国际市场的带动作用。第三,从传统栽培向设施栽培调整,发展设施农业。通过增加先进设施,推广农业高新技术,在有限的土地上创造更高的效益。第四,从初级农产品生产向农产品的精加工、深加工调整,发展食品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第五,从物质产品生产向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并重方向调整,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农业,使农业从一产向三产延伸,从生产功能向生活功能、生态功能延伸。

  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努力实现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 乡镇企业是郊区农村经济的主体,是推动首都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乡镇企业的发展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业投入,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积极扶持、引导和推动乡镇企业实现第二次创业。

  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的主要目标是:形成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实现由主要依靠集体经营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转变;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从主要生产传统产品逐步向生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转变;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实现以国内市场为主向国内国际市场并举转变;同时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实现乡镇企业的经济总量迅速增加,总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

  通过多种途径和措施,推进乡镇企业的第二次创业。继续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对现有企业实行重组转制。这是解决企业结构性、体制性两大类矛盾的成功实践。运用市场机制,打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盘活存量资产,引进增量资产,建立新的企业制度,实现体制创新。使企业实现在高起点上发展。大力招商引资。树立外向带动,大企业带动的指导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内引外联,发展三资企业和联营企业,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和名牌产品到郊区落户。努力办好工业小区。要加强对工业小区的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区的开发建设,积极鼓励农民通过户办、联户办、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无污染,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的二、三产企业。要建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利用财政和信贷杠杆,推动乡镇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调整产业布局,积极发展特色经济。 郊区各地环境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也不平衡,各区县要根据首都建设总体规划和本地区的特点确立主导产业和发展重点,逐步形成区域特色。近郊农村地处城乡结合部,正处在从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中,经济的发展要与首都城市建设相适应,拓展一产功能,优化二产结构,扩大三产规模。要大力发展都市农业,发挥农业的环保、教育、观光、休闲等多种功能,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提高二产的规模和水平。远郊平原地区,农业要继续以“优质、高产、高效”为目标,加大改造中低产农田的力度,加快农业的现代化建设。要加速发展二、三产业,逐步成为能够体现首都工业实力和水平的地区。远郊山区要加快资源综合开发,努力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以第一产业和旅游业带动山区特色经济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奔小康。

  加快郊区卫星城建设,发展小城镇。 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是实现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发展卫星城和小城镇,有利于从总体上控制市区规模;有利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要加快卫星城和小城镇二、三产业的展,使之成为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不断提高其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到2010年力争使郊区卫星城和小城镇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40%左右。小城镇的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

       五、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科技进步。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设施设备武装农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出路所在、希望所在。要把农业科技作为整个科技工作的一个重点,努力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积极推进农业新的科技革命,始终把科技进步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加强农业科学研究。 要在抓好现有农业先进技术组装配套的基础上,面向市场,面向农业,面向农民,瞄准世界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相结合,确定郊区农业科技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组织首都农业科研力量联合攻关,逐步建立起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争取在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化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

  加大体制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切实把科技成果转化摆到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通过政策引导和体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目前,郊区农业涌现了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企业化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科技企业。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的有效载体。要创造条件,鼓励科研、教学单位开发推广农业技术,发展高新技术农业企业;吸引不同地区、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法人到农村兴办经济实体;允许和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以技术为资本,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农业开发与经营。切实办好农业示范区,充分发挥其试验、示范、推广的窗口作用。

  抓好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健全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科技服务实体,逐步形成技工贸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落实农业推广体系的“三定”政策,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切实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广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实行“绿色证书”制度,提高农民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加快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 加大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更新设备,改进工艺,调整和优化技术结构,推动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和素质。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推进乡镇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有条件的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企业科学管理,降低物耗、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民营科技企业是全社会科技进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乡镇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政策,吸引首都的科技人员到郊区兴办各类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同乡镇企业发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允许民营科技企业家和科技人员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千方百计帮助民营科技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民营科技企业的投资风险机制,拓宽融资渠道。

  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是实施科教兴办战略的基本保证。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投资结构,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农村科技投入,同时要提高各项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投入于农业科技,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吸引外商投资农村科技项目。

         六、放宽山区政策,加快山区致富步伐

  山区建设是首都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加大扶植的力度,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山区开发建设的步伐。

  进一步放宽山区政策。 平原地区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在山场、山地可以延长到50年至70年。山地、山场、牧场可以实行租赁经营。要给山区农民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当地党组织和政府要当好农民增收致富的参谋,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实行专业化种植和养殖,帮助他们进入市场,发展具有山区特色的商品农业。

  坚持抓好水利富民综合开发。 山区水利富民综合开发,抓住了山区建设的主要矛盾,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体制创新。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提高工程质量,加强设施配套,努力实现山区水利富民三年目标:增加和改善水浇地200万亩,使山区农民人均增加两亩水浇地。支持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经济沟开发;大力进行科技扶贫、科技富民活动,普及实用技术,使山区在采用先进技术上,有一个突破性进展。

  继续加强对山区建设的支持。 要进一步加快山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农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大山区教育、文化的投入。促进山区人口的合理流动。自然资源匮乏和自下而上条件险恶的地区,继续进行有组织的搬迁。过去实行的财政、信贷、电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继续执行。通过多方努力,力争使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实际递增10%左右,高于平原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要继续动员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援山区建设。

      七、加强水利工程和林业建设,改善首都生态环境

  北京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要加大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兴修水利这件安民兴邦的大事抓好。水利建设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管好用好天上、地面、地下“三盆水”,建设“三水”联合调度体系,达到防洪标准高、供水保证率高、水环境质量高、水经济效益高的总目标。重点整治城市水系,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提高防洪标准;对重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处理,确保安全度汛;改造京密引水渠,建设永定河滞洪水库,启动西蓄防洪工程,疏浚郊区河道;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中心区域河湖水清、流畅、岸绿、通航的目标,把再生水有效地运用于工业和农业,逐步取消污水灌溉,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建设水源保护、养蓄、回灌工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积极推广运用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新技术,用三至五年时间,把使用节水设施农田由现在的380万亩发展到500万亩。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建设好首都的生态屏障,是防御旱涝灾害的根本措施,也是关系首都长远发展的大计。大力开展植种种草,搞好大环境绿化。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高防御风沙能力。搞好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的水源涵养林工程,太行山水土保持林工程,永定河、潮白河沿岸的治沙工程,平原农田林网改造工程和中幼林抚育工程。山区要实行封山育林,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坚决制止乱批乱占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的制度,严禁乱砍滥伐。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到2010年全市林木履盖率要达到50%。发展绿化农业,提倡多施用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农膜,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八、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是激发农民的政治热情,促进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全面发展,确保郊区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大事。近年来,郊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一些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淡薄,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不充分等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地存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需要花大力量,下大功夫。

  郊区农村民主建设的任务是:以全面提高基层民主建设的水平、真正实现农民群众当家作主、自我管理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郊区农村基本做到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

  切实搞好村级民主选举。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村民按期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尊重选举人的意志,切实保障选举人的合法权利,真正把那些思想作风好、有文化、有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

  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凡是村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村级政务中的大事,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都要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人的意见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说了算。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大会对村里的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作用。建立健全村民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民主决策水平。

  大力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认真坚持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从本地实际出发,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干部群众共同遵守,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和村民自治。

  广泛实行村级民主监督。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财务开支、干部收入、集体资产经营状况、宅基地审批情况、转工转居和计划生育指标的使用、农民负担费用和使用情况等,都要定期向村民公开,确保村民对村内事务的监督权。要定期由村民代表对村委会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不称职的干部,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

  搞好乡级民主建设。坚持和完善乡镇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制度,充分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乡镇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做到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乡镇政权机关要实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大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结合“三五”普法教育,抓好对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依法履行应尽义务、行使民主权利、管理村内事务,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在法制基础上。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党的领导是关键。要充分发挥乡镇、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做到既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又引导群众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好经验。要坚持有力地抵制宗族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的干扰,保证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郊区农村的文明程度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以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文明居民区”、“文明景区”为主要形式,大力加强郊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要积极开展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禁止“黄、赌、毒”,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要用好党报、党刊,办好农村广播电视节目。

  大幅度提高郊区农村教育事业水平。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配套的农村教育体系。农村中学要注重素质教育,面向社会需求,合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积极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教育,为农村培养大批初级和中级专业人才。要十分重视农村成人教育,紧密结合生产实际和农民走向市场所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组织农民学习种植、养殖、加工等实用技术和商品生产、市场营销和管理方面的知识。继续推广“绿色证书”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提高郊区农民的科技水平和劳动技能,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新型劳动者。

  大力发展郊区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坚持已经形成的系列文化活动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程度。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办好市、区县农民运动会。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的文化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组织社会力量,进一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发展合作医疗,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

  搞好农村环境整治。环境整治要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从规划入手,搞好建设。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主要道路两侧、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地区的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的环境面貌。要结合县城建设、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搞好规划建设,推动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

  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继续抓好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安全防范,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民事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化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恶势力,维护郊区农村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全。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保证郊区农村的跨世纪发展

  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认识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要用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力量,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要把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落在实处。市委在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远郊区县党委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上,要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作为整个工作的中心。近郊区党委也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对农村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解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把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的农民问题,善于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方法处理同农民的关系。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实行民主科学决策,把开拓进取意识同求真务实精神统一起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好”的目标要求,建设好农村党支部。继续加强对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建设。对中间状态的党支部,要找准差距,抓住症结,解决存在问题。先进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率先实现“五个好”的要求。高度重视乡镇党委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六个好”乡镇党委活动。加强农村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农村党员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在郊区开展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区县活动,进一步提高区县委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要拓宽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渠道,把那些党性、作风正、有文化、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人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大力加强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要拓宽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渠道,把那些党性、作风正、有文化、能力强、群众拥护的人选拔到领导班子中来。大力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和完善定期轮训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作用,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少数农村干部党性不强、法制观念差、政策水平不高、实际工作能力低的问题,努力提高基层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带领农民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本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搞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是全党的大事。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主动地改革不适应形势发展和客观情况变化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开创郊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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