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财工[1997]2042号
【发布日期】1997-11-14
【生效日期】1997-11-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共电汽车公司防暑降温费标准的函
(1997年11月14日京财工〔1997〕2042号)市公交总公司:
你总公司《关于调整公共电汽车防暑降温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考虑到你公司所属电汽车公司一线人员多,工作条件比较艰苦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不增加财政补贴指标的前提下,从1997年起将防暑降温费标准由100元/人.年调整到180元/人.年。
长途汽车公司可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特此函复。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bj/laws/1553a6ce28ae7b958bb96a029f6f3d39fa5d0de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