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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地税个[1994]97号
【发布日期】1994-11-13
【生效日期】1994-11-1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4〕97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外贸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作如下补充,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凡将企事业单位的全部或部分经营场所、场地以及房屋、设备、机器、机械、车船(艇)等等,承包、承租(含转包、转租)给公民个人(含引厂进店、联购联销、信息员直销等形式),按照承包、承租合同(协议)向出包(租)方缴纳一定数量费用后,由承包、承租者自主经营,自主分配,自负盈亏,其承包、承租收入均应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不具备企业条件的,按照《通知》第一条的规定,“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具体征收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承包承租者生产经营收入额按照税务机关在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认定或核定的销售额为依据,暂比照同行业集体企业利润率,由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核定其征收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明年待市局调查研究后,全市再统一明确征收办法。
三、对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所得,按下列情况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4〕089号文执行。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出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并对其实行查帐征收的,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及有关规定征税。
3、对不建帐或虽然建立帐簿,但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不同行业,按本文核定的征收率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年终不再汇算清缴。其应纳税款由出租(包)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征收率表附后)
4、对实行征收率的承包承租者,其月生产经营收额的确定以税务机关在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时认定或核定的销售额为依据。对本文附表未列入的行业,其征收率可由区、县地方税务局自行核定。
附件:“承包、承租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承包、承租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表
┌────┬─────┬───────────────────────┐
│ 级距│ │ 月 生 产 经 营 收 入 额 │
│ │ 项 目 ├───┬───┬───┬────┬────┬─┤
│行业 │ │一级 │二级 │ 三级 │四级 │ 五 级 │ │
├────┼─────┼───┼───┼───┼────┼────┼─┤
│ │ │1000元│3000元│5000元│10000 │30000 元│ │
│ │ 金 额 │ - │以上- │以上- │元以上 │ 以上 │ │
│ │ │3000元│5000元│10000 │ - │ │ │
│ │ │ │ │ 元 │30000元 │ │ │
│工 业├─────┼───┼───┼───┼────┼────┼─┤
│ │征收率(%) │1.5 │2.5 │3.5 │4.5 │5.5 │ │
│ ├─────┼───┼───┼───┼────┼────┼─┤
│ │速算扣除数│0 │30 │80 │180 │480 │ │
├────┼─────┼───┼───┼───┼────┼────┼─┤
│ │ │ 800元│2000元│5000元│10000 │20000 元│ │
│ │ 金 额 │ - │以上- │以上- │元以上 │ 以上 │ │
│ │ │2000元│5000元│10000 │ - │ │ │
│ │ │ │ │ 元 │20000元 │ │ │
│商 业├─────┼───┼───┼───┼────┼────┼─┤
│ │征收率(%) │1 │2. │3 │4 │5 │ │
│ ├─────┼───┼───┼───┼────┼────┼─┤
│ │速算扣除数│0 │20 │70 │170 │370 │ │
├────┼─────┼───┼───┼───┼────┼────┼─┤
│ │ │ 800元│2000元│5000元│10000 │20000 元│ │
│ │ 金 额 │ - │以上- │以上- │元以上 │ 以上 │ │
│ │ │2000元│5000元│10000 │ - │ │ │
│ │ │ │ │ 元 │20000元 │ │ │
│饮 食 业├─────┼───┼───┼───┼────┼────┼─┤
│ │征收率(%) │2 │3 │4 │ 5 │6 │ │
│ ├─────┼───┼───┼───┼────┼────┼─┤
│ │速算扣除数│0 │20 │70 │170 │370 │ │
├────┼─────┼───┼───┼───┼────┼────┼─┤
│ │ │ 500元│1500元│3000元│ 5000 │10000 元│ │
│ │ 金 额 │ - │以上- │以上- │元以上 │ 以上 │ │
│ │ │1500元│3000元│ 5000 │ - │ │ │
│ │ │ │ │ 元 │10000元 │ │ │
│服 务 业├─────┼───┼───┼───┼────┼────┼─┤
│ │征收率(%) │2 │ 3 │ 4 │ 5 │ 6 │ │
│ ├─────┼───┼───┼───┼────┼────┼─┤
│ │速算扣除数│0 │15 │ 45 │ 95 │175 │ │
├────┼─────┼───┼───┼───┼────┼────┼─┤
│ │ │ 500元│1500元│3000元│ 5000 │10000 元│ │
│ │ 金 额 │ - │以上- │以上- │元以上 │ 以上 │ │
│ │ │1500元│3000元│ 5000 │ - │ │ │
│修 理│ │ │ │ 元 │10000元 │ │ │
│修 配 业├─────┼───┼───┼───┼────┼────┼─┤
│ │征收率(%) │2 │3 │4 │ 5 │ 6 │ │
│ ├─────┼───┼───┼───┼────┼────┼─┤
│ │速算扣除数│0 │15 │45 │ 95 │175 │ │
├────┼─────┼───┼───┼───┼────┼────┼─┤
│ │ │ 500元│1500元│3000元│ 5000 │ 8000 元│ │
│ │ 金 额 │ - │以上- │以上- │元以上 │ 以上 │ │
│ │ │1500元│3000元│ 5000 │ - │ │ │
│ │ │ │ │ 元 │ 8000元 │ │ │
│娱 乐 业├─────┼───┼───┼───┼────┼────┼─┤
│ │征收率(%) │3 │4 │5 │6 │7 │ │
│ ├─────┼───┼───┼───┼────┼────┼─┤
│ │速算扣除数│0 │15 │45 │95 │195 │ │
├─┬──┼─────┼───┼───┼───┼────┼───┬┴─┤
│ │ │ 工程决算 │2 万元│2 万元│5 万元│10万元 │30万元│50万│
│ │ 双 │ 金 额 │ │以上- │以上- │以上 │ 以上│元以│
│ │ │ │ 以下 │5 万元│10万元│ - │ - │上 │
│建│ 包 │ │ │ │ │30 万元 │50万元│ │
│ │ ├─────┼───┼───┼───┼────┼───┼──┤
│ │ 工 │征收率(%) │0 │0.2 │0.4 │0.6 │1 │1.5 │
│筑│ ├─────┼───┼───┼───┼────┼───┼──┤
│ │ 程 │速算扣除数│0 │40 │140 │340 │1540 │4040│
│ ├──┼─────┼───┼───┼───┼────┼───┼──┤
│安│ │ 工程决算 │1 万元│1 万元│5 万元│10万元 │20万元│30万│
│ │ 单 │ 金 额 │ 以下 │以上- │以上- │以上 │ 以上│元以│
│ │ │ │ │5 万元│10万元│ - │- │上 │
│装│ 包 │ │ │ │ │20 万元 │30万元│ │
│ │ ├─────┼───┼───┼───┼────┼───┼──┤
│ │ 工 │征收率(%) │0 │1 │2 │3 │4 │5 │
│业│ ├─────┼───┼───┼───┼────┼───┼──┤
│ │ 程 │速算扣除数│0 │100 │600 │1600 │3600 │6600│
├─┴──┼─────┼───┼───┼───┼────┼───┼──┤
│ │ 收费标准 │1.6/ │1元/ │长途客│ │ │ │
│ │ │公里- │公里- │运(不 │ │ │ │
│ │ (辆) │2元/ │1.4元/│分车型│ │ │ │
│交 通│ │公里 │公里 │) │ │ │ │
│ ├─────┼───┼───┼───┼────┼───┼──┤
│ │核定承包 │2500元│2000元│1500元│ │ │ │
│ │ 收入 │ │ │ │ │ │ │
│运 输 业├─────┼───┼───┼───┼────┼───┼──┤
│ │征收率(%) │3 │3 │3 │ │ │ │
│ ├─────┼───┼───┼───┼────┼───┼──┤
│ │速算扣除数│75元 │60元 │45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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