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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地税个[1995]209号
【发布日期】1995-04-06
【生效日期】1995-04-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有奖储蓄中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5]209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税函发字[1995]098号《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区、县局按照京地税个(1995)36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密切配合,严格了扣缴手续,使应征税款及时足额的征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其它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有奖集资、有奖债券等各种有奖的活动中奖所得也要进行有效的监控,特别是对一些大型的有奖活动,要及时主动与举办单位联系,宣传税法规定,明确代扣代缴的有关事项,严格由主办单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二、各区、县局要按照市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清理“偶然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
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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