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价[收]字[1997]第432号
【发布日期】1998-01-07
【生效日期】1998-01-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珠算鉴定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1998年1月7日京价(收)字〔1997〕第432号
京财综〔1998〕71号)市珠算协会:
你协会“关于珠算协会技术等级鉴定报名考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协会及区县珠算协会在组织珠算鉴定考试时向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成人每人22元、学生每人12元(含《珠算技术等级证书》工本费)。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你协会及区县协会需持本函到所在地区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bj/laws/54d5e078fc19d34d17e5021709af2b8a1d96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