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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人函[1998]212号
【发布日期】1998-09-29
【生效日期】1999-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审计
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通知
(1998年9月29日京人函〔1998〕212号、
京财行〔1998〕1610号)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审计局人事处、财务处:
现就调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名称、发放范围、发放办法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审计署人发〔1997〕119号《关于调整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工作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津贴更名为审计人员工作补贴。
二、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工作补贴的发放范围包括市审计局及各个分局;各区、县审计局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从1998年1月1日起,我市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根据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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