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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3]52号
【发布日期】2003-10-08
【生效日期】2003-10-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由市司法局管理)
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市司法局管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路政局(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由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粮食局(由市商务局管理)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由市卫生局管理)
二OO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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