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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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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23所学 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80102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0]21号

  【发布日期】2000-04-03

  【生效日期】2000-04-0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

部门

(单位)所属23所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要求,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推动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促进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务院决定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其中9所普通高等学校改为由中央与本市共建以本市管理为主;3所成人高等学校、8所中等专业学校、3所技工学校划转本市管理。目前,市政府有关部门已组建工作班子,正在抓紧进行各项具体交接工作。为保证23所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有利于教育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因此,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和部署,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在23所学校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有关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三、要把这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信息沟通、与企业联系、扶持特色专业和后勤改革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为这些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附件:一、中央与本市共建以本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二、划转本市管理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

     三、划转本市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

     四、划转本市管理的技工学校名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 中央与本市共建以本市管理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共9所,本科8所、专科1所,另有1个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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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学校名称     │  原主管部门(单位)  │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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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音乐学院    │     文化部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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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戏曲学院    │     文化部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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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舞蹈学院    │     文化部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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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电影学院    │    国家广电总局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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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国家旅游局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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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产业部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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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京印刷学院    │   国家新闻出版署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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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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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国家煤炭局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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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京研究生部│     水利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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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划转本市管理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

                (共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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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学校名称     │    原主管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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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华北电业联合职工大学  │     国家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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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北京水利电力函授学院  │       水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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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  │       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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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划转本市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名单

                (共8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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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学校名称        │ 原主管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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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邮电工业学校      │   信息产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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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市电信学校       │   信息产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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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市邮政学校       │   国家邮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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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电视中等专业学校     │    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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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邮电总医院卫生学校     │   信息产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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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建一局职工中专学校(中建一局技工学校)│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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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学校     │          │

│7 │   (北京燕化公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技工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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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北京物资储备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   国家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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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      划转本市管理的技工学校名单                (共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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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学校名称      │   原主管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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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北京电力技工学校    │    国家电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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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北京二七机车厂技工学校  │      铁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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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十六局技工学校    │      铁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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