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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京财综[1996]1414号
【发布日期】1996-09-26
【生效日期】1996-09-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市
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收费项目的函
(京财综(1996)1414号1996年9月26日)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收费项目的立项申请”(京技市字(1996)第005号)收悉。根据市政府(90)38号令《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市人大(94)颁布的《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办在负责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时,设置以下收费项目:
1.技术市场发展金
2.技术合同提奖手续费
3.培训、资料、合同文本工本费
4.核发技术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工本费
具体收费标准另文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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