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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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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 ”的通知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3-05-04

  【生效日期】2003-05-0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为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北京西藏中学:

  为减少社会人员流动,避免中小学教职员工和学生在途中造成感染,经研究决定,中小学延长放假两周。放假期间,将开通“空中课堂”,利用多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中小学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空中课堂”的必要性。“空中课堂”是教育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在防控非典时期,组织广播电视及网络信息部门为加强中小学教学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是学校课堂教学的拓宽和延伸,是跨越时空的新型教学方式,目的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教育资源,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帮助、指导中小学生在家自主学习,并与老师和家长一起,合理安排放假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二、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中小学教学。除继续通过北京教育信息网开展“课堂在线”网上教学外,从5月6日开始,面向中小学生开通“空中课堂”。中国教育电视台主要面向小学生进行教学,每天安排5个小时,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另外,面向高三学生组织咨询课堂,每晚19:00―19:30,周六周日下午14:30―16:00。北京电视台8频道面向初中、高中学生进行教学,每天10个小时,从上午8:00―下午18:00。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面向中小学生安排英语听力、艺术欣赏、科普知识等学习内容并组织答疑,每天提供6个小时,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教学安排将以课程表的方式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区县教委要统筹安排,有效组织中小学的教学。“空中课堂”的教学内容以复习巩固已学内容为主,辅之以学法、科普、艺术、体育等内容,重在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原则上采取分学段、分专题、按模块的形式组织教学。区县教委要按照公布的课表,结合区县正在开展的多媒体教学活动,提前做好有关工作计划,并及时统一部署到学校。

  要特别关注边远山区、贫困家庭和没有监护能力家庭学生参与“课堂在线”和“空中课堂”的教学活动,关心战斗在抗非典一线医护人员子女的学习和生活,妥善解决流动人员子女和没有电视机家庭子女的学习问题,努力保证每一个学生在放假期间不停学。

  市、区县的信息技术单位和学校的信息技术工作人员,都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设施设备,积极配合教学研究部门和教师开展远程教学活动,安排好轮班计划,保质保量地提供技术支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学校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指导学生的学习。“空中课堂”的教学方式是多样和互动的,因此教师也要及时收听收看,并指导学生制订好个人的学习计划。同时要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联系方式要通知到每一个学生;要利用网上论坛、电子信件和电话等方式,及时与学生联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明确提出学习要求,同步解答学生在“空中课堂”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学生开展合作式和研究性学习活动,有意识地推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鉴于“空中课堂”的授课教师主要是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有效利用教育资源,有条件的学校可从教学实际出发,做好录制、转播和资料积累工作。

  学校要主动动员社区和家长积极配合,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空中课堂”开设过程中,要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和改进意见及时告诉我委。

200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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