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北京市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北京市地方法规 >> 北京市劳动局等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 准的通知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北京市劳动局等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 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80103

  【发布文号】京劳险发[1996]430号

  【发布日期】1996-01-01

  【生效日期】1996-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调整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1996年1月1日京劳险发〔1996〕430号

京财行〔1996〕2398号)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民用燃料价格的通知》(京政发〔1996〕34号文件)规定,决定自今年冬季起调整家居本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长城以内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90元提高到120元。

 二、延庆、怀柔、密云、平谷4个县的长城以外地区的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35元。

 三、属于发放取暖补贴范围的建筑、市政建设企业单位的职工,因在现场施工不能回家而住集体宿舍的,由本单位每年扣除40元作为职工住集体宿舍的取暖费用,其余发给职工本人。

 四、调整取暖补贴所增加的开支,仍按原规定的资金渠道解决。

 五、其他有关问题,仍按1980年10月8日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税局、北京市房管局《关于冬季职工宿舍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80)市劳险字第260号、(80)市财行字第895号、(80)市房统字第418号〕执行。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bj/laws/a0b464d10689c5838c820811e0e51058d87939c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