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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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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

  【发布单位】北京市

  【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10号

  【发布日期】2002-11-12

  【生效日期】2002-11-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1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已经2002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刘 淇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户外霓虹灯管理的规定》(1992年4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号令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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