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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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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发布单位】80102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1-12-27

  【生效日期】2001-1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2001年1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北京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公民道德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1、充分认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北京作为首都,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公民道德水平高低,城市文明程度如何,至关重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北京市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建首善、创一流”的目标,抓住国庆50周年、迎接香港回归、迎接澳门回归、建党80周年、申办奥运会、举办大运会等有利契机,大力开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首都的思想教育,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北京人”为主题的一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宣传和实施《首都市民文明公约》、《首都市民文明守则》和“四要四不要”行为规范,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揭批“法轮功”,广大干部群众的首都意识、首善意识明显增强,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面对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首都公民道德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距离“建首善、创一流”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在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完成“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的任务,还有大量艰苦、细致、扎实的工作要做。

  从现在起到2008年,是北京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奥运会筹备工作,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的关键时期;是完成“十五”计划、实施“新三步走”发展战略,把北京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按照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北京实际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在实践中确立相应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对促进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出色完成“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的任务和实现北京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全市人民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首都意识,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首都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基本原则: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把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

  总体思路: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以“建设新北京、办好新奥运”为主题,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北京人”为主线,以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标本兼治,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大力加强首都公民道德建设。

  3、确定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奋斗目标。公民道德建设是长期任务,需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从现在到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是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关键时期。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建首善,创一流,全面提升首都公民道德建设水准,以一流的市民道德素质、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文化氛围、一流的社会风气、一流的人文环境,展现新北京形象,迎接新奥运举办,使首都北京成为国内外一流的文明城市。

  以上目标分四个阶段实施,做到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七年创一流。

  --从现在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未来一年,要有突破性进展。在大力宣传20字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突出问题的解决。通过在全市广泛开展“做文明北京人”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市公民的首都意识、首善意识、公德意识有明显提高;通过在全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使机关和行业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职业道德水准明显提高;通过抓好出租车司机教育整顿、乘车秩序教育整顿、交通秩序教育整顿、体育赛场秩序教育整顿等突破口,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到2004年国庆55周年的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成效。围绕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优化管理,树立典型,完善考评,在创建文明区县、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实现规范化管理;在全市宣传树立上百个文明示范社区、上千个文明示范点、上万个文明示范标兵,以首都市民良好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的崭新面貌迎接国庆55周年。

  --到2006年开始新的五年计划的未来五年,要大变样。届时,筹办奥运会已进入关键阶段,“十五”计划已圆满完成,新的“五年计划”已经开局。与之相适应,首都公民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也要整体推进,大见成效。全市区县、社区、行业、单位、村镇百分之八十以上达标,半数以上达到市级文明标准,三分之一以上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使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大变样。

  --到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未来七年,要实现“建首善、创一流”的目标。围绕全面落实“奥运行动计划”,在巩固、延伸、辐射、提高上下功夫,通过开展“为祖国争荣誉,为奥运添光彩”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引导市民树立“奥运意识”,在市民道德素质、服务质量、文化氛围、社会风气、人文环境等方面达到一流水平。区县、社区、行业、单位、村镇基本上全部达标,三分之二以上达到市级文明标准,近半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首都北京成为全国文明城市,为举办最出色的一届奥运盛会创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二、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4、爱国守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和起码要求;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是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准则。倡导爱国守法,就要以爱国主义为主线,以遵纪守法为基础,以培育首都意识为着力点,以“爱祖国、爱北京”系列教育活动和“四五”普法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庆纪念和各种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开展国情、市情教育,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普法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公民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爱祖国、爱北京的主旋律,牢固树立“在国人面前我代表首都,在外宾面前我代表中国”的爱国情感和首都意识,增强建设首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

  5、明礼诚信。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是公民道德修养的基本内涵,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倡导明礼诚信,就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北京人”,积极引导市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发扬时代精神,告别不文明行为,下大力气解决在环境、语言、行为、服务、礼仪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问题;以服务行业为重点,在全市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树立讲信誉、重承诺的良好形象和职业道德风尚。

  6、团结友善。团结和睦、友善待人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与时代精神有机结合的人际关系基本准则。倡导团结友善,就要教育和引导全市公民,把维护首都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放在首位,把与人为善、助人为乐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当作基本的道德取向;顾大局,识大体,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实际行动维护首都安定团结;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与家庭、个人与单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逐步建立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的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

  7、勤俭自强。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倡导勤俭自强,就要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的艰苦奋斗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自立自强,鼓励下岗职工及其他困难群体自尊自信。大力弘扬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勤俭持家的节俭意识,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进取意识,引导市民积极为首都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8、敬业奉献。爱岗敬业、奉献社会是每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和品德。倡导敬业奉献,就要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大力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和搞好“四个服务”教育,尽职尽责,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以“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公民立足本职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为社会、为他人多做贡献,大力弘扬“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崇高精神。

 三、切实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9、夯实基础,加强思想教育。搞好公民道德建设,思想教育是基础。要紧密结合公民道德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以丰富的教育内容和多样的教育形式,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把20字基本道德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以及《首都市民文明公约》、“四要四不要”的内容,反对邪教、揭批“法轮功”的内容,不断灌输到全体公民头脑中去,渗透到“首都意识大家谈”、“首善意识大讨论”、“争做文明北京人”和“我为奥运添光彩”等主题教育活动中去,吸引群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增强教育实效。

  10、修身养性,搞好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是品德培养的摇篮。每个家庭成员,都要自觉修身齐家,以良好的言谈举止,相互影响,共同提高。高尚品德的培育,要注重从娃娃抓起,家长要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子女从小明晰事理、明辨是非善恶美丑,使家庭成为道德教育最基础的课堂。大力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关心老人身心健康,使之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要建立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和互助互让的邻里关系,努力维护家庭和谐和邻里团结。在全市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促进“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良好家风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11、突出重点,抓好青少年道德建设。学校是青少年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根本任务,切实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抓好师德教育,不断增强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人格影响力。加强青少年学生道德养成教育,从小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搞好大、中、小学各教育阶段的纵向衔接和学校、家庭、社会的横向结合,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逐步形成完善的道德教育网络和科学的道德教育体系。通过课堂教学,大力加强道德理论的“灌输式”教育;通过生产劳动、“红领巾雏鹰行动”、“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增强学生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12、率先垂范,推进机关道德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努力做公民道德建设的楷模。广大党员和干部要始终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勤政廉政,克己奉公,把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公正行使国家权力作为机关工作人员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各级机关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和“文明机关”、“文明执法”、“人民满意公务员”等评选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道德修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和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13、树立形象,大力加强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行风建设是城市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窗口行业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以诚实守信、打击假冒伪劣为核心内容,切实把“以德治企”、“以德兴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建立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行业职业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大力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文明窗口”、“公平竞争、信誉第一”等争创活动,逐步完善服务承诺制、社会公示制、信誉登记制等有效制度,切实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服务规范,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规则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有效提高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14、强基固本,深入开展社区道德建设。社区是城市工作的基础,也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关键环节。公民道德建设要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职能,有效利用市民文明学校、老年大学、社区信息网络等宣传教育途径,使公民基本道德知识和首都道德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争当文明市民”和“绿色社区”、“社区志愿者”等活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从我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共同创建美好家园。进一步促进社区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中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文明素质得到提高。

  15、全面覆盖,不断推进农村道德建设。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水平取决于城市和农村道德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京郊农村要以农民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建设现代化新农村、培育“四有”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开展文明户、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勤劳致富、移风易俗、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切实把农村道德教育引向深入。积极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和适合农民群众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勇于破除陈规陋习,坚决反对封建迷信,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以民主促团结,以法制促稳定,确保农村道德秩序井然,社会生活安定。

  16、拓展延伸,努力加强外来人口道德建设。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首都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外来人口道德建设纳入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部署,同步进行。各级外来人口管理部门要协调监督用工单位、市场组织和社区,通过办外来人口夜校、民工学校和党团活动等途径,对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和道德教育,重点使他们了解和掌握首都市民道德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并自觉遵守。在外来人口中广泛开展“争做首都荣誉市民,为北京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评选“十佳百优”、“荣誉市民”、“岗位标兵”等活动,增强他们“爱首都、建首都”的责任感和光荣感,以主人翁姿态为首都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维护首都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四、努力探索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

  17、依托载体,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区县、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单位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重点,把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实际,依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等活动,推动群众性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使公民在自我参与中受到教育,在潜移默化中把道德规范变为自觉行动。

  18、坚持导向,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要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积极为公民道德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新闻媒体要开设公民道德宣传教育专题、专栏、专版,加强正面引导,宣传先进典型,批评社会反映强烈的不道德言行,完善舆论监督机制,使首都公民道德建设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人人关心道德建设,人人争做道德建设的模范;各广告公司要不断推出以公民道德建设为主题的公益广告,积极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不断优化社会道德环境。加大对网络宣传的利用和管理,在充分运用网络阵地宣传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同时,积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

  19、寓教于乐,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粮。文学艺术对公民道德建设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各文艺团体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唱响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积极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生活,热情讴歌人民群众的拼搏奉献精神和良好道德风貌,提供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精品。努力加强对公民审美观念的引导,通过组织读书演讲、文艺演出、艺术展览等活动,不断培养市民高雅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吸引市民积极参加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陶冶性情,娱乐身心,强健体魄。始终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坚决抵制出版、播映、演出格调低下的作品和节目,严厉查处和打击娱乐场所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确保文化市场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20、多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按照“办一届最出色奥运会”的要求,根据广大市民的意愿,积极引导市民告别不文明行为,下大力解决首都公民道德中存在的语言不文雅、礼仪不文明、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力争使首都市民的道德风尚和城市面貌有显著改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要从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角度,每年集中精力抓几件影响大、效果好、得民心的实事。当前,要切实抓好行业作风、文明乘车、出租车整顿、文明赛场等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不断使道德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把搞好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作为支撑点,真心实意地为下岗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办好事、做实事,通过广开就业渠道,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开展“希望工程”、“志愿者服务”、“扶残助残”、“幸福工程”等公益活动,切实把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21、典型引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大力培养、树立、宣传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全社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一批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的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典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形成见贤思齐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评选“见义勇为好市民”、“五好文明家庭”、“模范夫妻”等活动,通过表彰、报告、座谈等形式,让广大市民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道德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22、建章立制,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证。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依靠教育,又要依靠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要按照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把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运用法律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切实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高度重视各项经济、社会政策对人民价值取向、道德行为的影响,保护和支持通过正当、合法手段获取个人和团体利益,倡导和奖励多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积极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正确的政策导向。大力加强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加强检查督促,严格奖惩,确保各项行政规章以及道德守则和公约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努力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形成公民道德建设的整体合力

  23、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公民道德建设的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汇报。建立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管理体制,通过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公民道德建设的各项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得以落实。制定符合首都实际的公民道德建设奖励机制,每年奖励一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先进典型,授予荣誉称号,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的资金投入,在保证基本需求的同时,要制定鼓励政策,发动社会力量赞助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出资出力、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格局。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担负着指导、协调、组织的具体职责,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公民道德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保证公民道德建设各项任务的逐项落实。

  24、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是亿万人民的共同事业,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来做。各级宣传、精神文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民政等部门,要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公民道德建设任务,制定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发挥自身优势,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抓好自身党派、团体所联系成员的道德建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全市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安排,切实把道德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5、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狠抓落实。要按照中发[2001]15号文件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途径,认真汲取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新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新思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当前,还要特别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从具体的事情抓起,稳步推进,步步夯实,在一两个方面率先取得突破。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力量抓好若干影响大、示范作用强、受群众欢迎的实事好事,促进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逐步实现首都公民道德建设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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