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anLII [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北京市地方法规

You are here:  AsianLII >> Databases >> 北京市地方法规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城近郊区粮食零售企业实行平价粮油费用定额补贴包干办法的通知

[Database Search] [Name Search] [Noteup] [Help]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城近郊区粮食零售企业实行平价粮油费用定额补贴包干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80103

  【发布文号】京粮[财]发[1992]362号

  【发布日期】1992-06-09

  【生效日期】1992-06-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城近郊区粮食零售

企业实行平价粮油费用定额补贴包干办法的通知

(1992年6月9日京粮(财)发(1992)362号、

京财商(1992)995号)城近郊区粮食局、财政局、燕山粮油管理处、市财政二分局、市粮食局直属各公司并粮库、供应站:

  为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零售企业发展,经市财政、粮食两局研究,决定从1992年1月1日起取消原粮食零售企业经营平价粮油实行批零差价办法,改为对城近郊区粮食局、燕山粮油管理处的零售企业及市粮食公司、供应管理站、马连道、西郊粮库的军供点(以下称粮食零售企业)销售的平价粮油实行定额补贴包干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额补贴包干基数的确定:

  1.市对各区、供应站、军供点:以1991年粮食零售企业平价粮油实际销量为基数,按实际批零差额为依据,确定补贴额为:每销售一斤平价粮食补贴0.022元,销售一斤食油补贴0.14元。

  2.各区粮食局对粮食零售企业的费用定额补贴办法,可根据本区的具体情况,在市确定的定额补贴范围和标准内,制订本区的定额补贴办法,报市财政、粮食两局备案。

  3.平价粮油运费实行定额补贴办法。零售部门所发生的平价粮油运费支出在商品流通费据实列支。收到的运费补贴在“利润――政策性补贴收入”科目反映。全市全年运费定额补贴1100万元,由市粮食储运公司、油脂公司负担。各区补贴额由市粮食公司核定。

 二、定额补贴和运费补贴结算办法:

  各区和供应管理站定额补贴由市粮食公司根据计算的应补贴额和运费补贴数每月10日前按照粮食和油脂分别向市储运公司和油脂公司列表申报,市储运公司和油脂公司根据粮食公司的申报表,将补贴款和运费拨给粮食公司,由粮食公司分别对各区和供应站、马连道、西郊粮库军供点拨付。

 三、有关会计处理:

  零售企业月末计算补贴额和运费补贴数:

  借:系统内部往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贷:利润――政策性补贴收入――平价粮油费用定额补贴

   贷:利润――政策性补贴收入――运费补贴

  零售企业收到粮食公司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结算户存款

   贷:系统内部往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储运公司、油脂公司列支时:

  借:利润――政策性补贴收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贷:系统内部往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拨款时:

  借:系统内部往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贷:银行存款――结算户存款

  粮食公司和区粮食局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结算户存款

   贷:系统内部往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转拨补贴款时:

  借:系统内部往来――平价粮油费用补贴

   贷:银行存款――结算户存款

 四、关于调拨作价:

  1.实行定额补贴包干办法后,我市粮食系统内部粮油调拨作价一律实行国家定购价(即购销同价)调拨,同时取消批零差价和粮油工业专用价调拨作价办法。为了统一口径,一律从7月1日起按新价格结算,6月份以前按新价格调整帐务。

  2.对批发给商业、副食、供销社零售部门的居民口油仍按现行批零差10%作价,进销差价列系统内部往来科目,每月由各区填制“应补差价计算表”,向市油脂公司办理结算。

 五、有关帐务的调整和清理:

  本定额补贴办法于1992年1月份起执行,对有关帐务调整一律填列“调整清理帐务结算表”,在7月份内作如下调整:

  1.1―6月份零售企业发生的平价粮油的批零差价额应全部作调增销售进价成本,按照粮食、油脂分别上交市储运公司和油脂公司。

  借:平价粮油销售

   贷:系统内部往来――××公司

  2.同时,按附表所列1―6月份的费用定额补贴和粮食公司核定的运费补贴额,按规定的结算渠道结算。作:

  借:系统内部往来――费用补贴

   贷:利润――政策性补贴收入――费用定额补贴

   贷:利润――政策性补贴收入――运费补贴

  3.6月末的库存平价粮油按新调拨价作增值处理,增值额分别上交市储运、油脂公司抵亏。

  零售企业:

  借:库存平价粮油

   贷:银行存款

  储运、油脂公司作:

  借:银行存款

   贷:平价粮油销售――内部调拨销售

  4.零售企业历年按规定应上交市储运、油脂公司的库存增值额和91年应拨零售企业的运费应同时结清。

  以上应交和应退金额相抵后的差额由银行办理结算。

 六、费用定额补贴和运费补贴办法一定二年不变,包死基数,减销和节约的费用不减少费用补贴,增销和增加的费用支出由企业自负。对拨补的定额补贴款,各单位要加强管理,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七、远郊区县粮食零售企业的办法,由县财、粮两局自定。

  附件:1.年平价粮油销售费用包干补贴表(略)

  2.1―6月份应拨平价粮油销售费用补贴表(略)

  3.调整清理帐务结算表(略)

                          1992年7月1日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bj/laws/db46a110cb21474305cd065ebff44a0402636f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