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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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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制度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4]51号

  【发布日期】2004-03-29

  【生效日期】2004-03-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制度

(闽政办[2004]5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高等院校, 各大企业:

  企业信息化工作是“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信息化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我省企业信息化进程。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信息化的协调和推进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加强协调、分工明确、互通情况、协同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机制。现将《福建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制度

  一、 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机构组成

  (一)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李川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王钦敏主持。省委组织部、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人事厅、省农办、省统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数字福建”办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福建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相关处室组成。办公室设在省信息产业厅,卢增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邵玉龙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二、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在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全省企业信息化工作。

  2.审定全省企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导向。

  3.审定企业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工作方向一致,项目统一协调,资金渠道不变,管理各自负责”的原则,协调、落实企业信息化项目的政府财政性扶持资金,协调、确定各年度政府财政性资金扶持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指南和项目资金安排方案。

  4.协调解决各部门在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 “数字福建”建设整体推进中,企业信息化与政务信息化及社会管理信息化的对接问题。

  5.研究确定企业信息化培训工作计划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承担“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它需协商、协调解决的事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

  1.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反馈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根据“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进度要求,研究提出不同阶段全省企业信息化的目标、任务和实施重点;研究提出全省企业信息化的年度工作计划,报请联席会议议定。

  3.根据“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要求,会同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当年度的《福建省企业信息化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根据《项目指南》及各有关部门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对重复安排的项目以及实施企业信息化总体规划目标需要的重点项目提出调整建议意见,报请联席会议议定。

  4.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完成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任务。

  5.跟踪、了解全省企业信息化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企业信息化的调查研究,了解国内外企业信息化的动态、建设经验。

  6.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

  7.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与省“数字福建”办报告、沟通企业信息化工作情况。

  三、 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制度

  (一)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省长李川和省“数字福建”办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王钦敏主持,各成员单位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由卢增荣同志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任、副主任出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派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采取积极措施,引导企业成为企业信息化主体,根据《项目指南》指导企业推进信息化工作。

  (四)建立合理的工作机制,对省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省企业信息化联席会议统一协调、省直各部门分工合作的运作方式,以规划带项目、配资金。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由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及本省实际,研究提出各年度企业信息化项目指南,报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议定。

  二是根据当年《项目指南》,各成员单位提出初选的企业信息化项目,汇总到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汇总研究后,向联席会议提交当年各成员单位拟给予省财政性资金扶持项目的初步总盘计划,由联席会议议定。

  三是对联席会议议定的项目,按照“资金原渠道不变”的原则,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资金(计划)管理办法下达,并实施跟踪管理。

  四是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汇总由各部门报送的项目进展落实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需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的企业信息化项目,由省直各部门径向相关国家部委申报。

  (五)企业信息化培训工作,在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由省委组织部负责总牵头,根据“数字福建”信息化总体培训计划要求,研究制定全省企业信息化培训规划,并督促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省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干部企业信息化培训工作的制定实施;省人事厅具体负责公务员企业信息化培训工作的制定实施;省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人事厅、省信息产业厅、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具体负责制定实施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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