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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3]209号
【发布日期】2003-07-14
【生效日期】2003-07-1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霞浦县撤销松城镇
设立松城、松港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闽政文[2003]209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撤销霞浦县松城镇设立松城、松港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宁政〔2003〕文111号)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霞浦县撤销松城镇,设立松城、松港街道办事处。��
二、松城街道办事处辖万贤、俊星、中乘、西关、龙贤5个居委会和万贤、俊星、中乘、西关、青福、墓斗、涌山、马洋、宝清、七宝洋10个村委会。松城街道办事处驻原松城镇政府驻地。��
三、松港街道办事处辖东关居委会和东关、古岭下、赤岸、利埕、松农、松渔、北岐、青岐、后岐、塔下、竹下、下村、八斗坝、佳湖、章家侗、江边、桥头、沙头、小沙、大沙、长沙、后港、水坑、利洋、岭头25个村委会。松港街道办事处驻后港村。��
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机构变动人员安置、财产分割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安定稳定。街道办事处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经费和编制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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