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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3]216号
【发布日期】2003-07-16
【生效日期】2003-07-1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泉港区撤销
山腰镇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闽政文[2003]216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泉港区山腰镇建制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泉政文〔2003〕185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泉港区撤销山腰镇,设立山腰街道办事处。山腰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为原山腰镇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原山腰镇政府驻地锦塔。��
请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依法有序地妥善处理各项相关工作问题,确保社会稳定。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安排解决。街道办事处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不增加编制。要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要求,适时进行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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