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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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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委发[2002]5号

  【发布日期】2002-03-19

  【生效日期】2002-03-1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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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委发[2002]5号)

各市、县(区)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2001年,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有新的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农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各项社会事业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村社会保持稳定。

����与此同时,我省农村经济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现,集中反映在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增收困难。尤其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各部门要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2002年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省第七次党代会的要求,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我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为契机,围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进山海协作和扶贫开发,加快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

����2002年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业增加值增长3��5%;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为契机,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我省已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这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要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农业效益为目标,加快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区域比较优势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效益农业、特色农业和创汇农业,促进农业三大特色产业带的形成。

����进一步改善种植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充分发挥当地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竞争力的水果、茶叶、蔬菜、食用菌、花卉等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调整和优化畜牧业结构,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建立畜禽良种繁育基地。稳定发展生猪和禽蛋生产,加快发展草食动物养殖,突出发展奶业生产。积极开发蓝色国土,拓展渔业新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扶持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将我省浅海养殖从10米等深线内推向10―30米等深线;鼓励发展生态型渔业,加大人工渔礁建设、封岛栽培、贝类底播和人工放流增殖力度;积极拓展外海远洋渔业;鼓励单位、个人、外商合理开发沿海滩涂资源,积极发展垦区种养业。

����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运销业。农产品加工业既要面向城市市场,又要注意满足农村需求,既要发展大规模的现代加工业,又要发展各种生产地方风味和特色产品的传统产业。

����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加快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监测体系建设,抓紧制定和实施各种农产品质量标准,从生态环境、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系统建设。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从生产源头抓起,解决“餐桌污染”问题。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的检测手段,突出抓好对农药、兽药、渔药残留和饲料的安全卫生监测,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切实抓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突破口,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是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计划和农口有关部门要增加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农业银行要安排一定的规模和资金,优先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龙头企业。

����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根据区域特点,围绕优势产业,建立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大力推行“公司加基地,基地带农户,科技市场服务一体化”等有效的组织经营形式,发展“订单农业”、“合同农业”。提倡和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收购保护价、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订单”履约率。要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与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要尽快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识制度,实行标准化生产,创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

����加快农村市场化进程,健全和完善包括农产品市场、农村商品市场和农业要素市场在内的农村市场体系。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改革,在乡镇企业产业密集区、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建设一批设施完善、高起点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并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农产品拍卖试点,依托国家“农产品定点中心批发市场”项目,组织全省农产品进入全国大市场开展信息联网和信息发布。

����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增强其凝聚力和经济实力,增强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引导农户进入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中的积极作用。积极鼓励和扶持发展农村经纪人以及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研究会等不同类型的中介组织。从今年开始,全省要选择一批中介组织进行试点,完善功能,规范管理,引导示范。

����三、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

����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行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强对传统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改造。要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实施乡镇企业名牌战略,引导已有的乡镇企业名牌产品扩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积极实施大公司、大集团带动战略,加快培育100个大型乡镇企业。同时要继续发展小型乡镇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强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向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进城人口计划指标管理,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对农民进城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积极开展小城镇建设试点,探索小城镇建设发展路子,为全省小城镇建设提供示范和样板。

����四、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

����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必须推进农业新的科技革命。加快农业重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研究,精心筛选和扶持一批与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相关的农业高新科技项目的建设,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科技支撑。按照《福建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要求,组织实施十大科技行动。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进一步搞好种子(苗)工程建设,加强农业良种繁育和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品种的更新换代,实现良种繁育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大力示范推广农作物无公害栽培和畜禽、水产健康饲养技术,抓好农产品保鲜、加工、储运技术的研究开发。继续实施“星火计划”、“跨越计划”、“丰收计划”,加快农业优质、安全、卫生、高效等方面科技成果的中试熟

化和实用技术推广,提高良种覆盖率、饲料报酬率、化肥和灌溉水利用率以及农产品加工利用率。

����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支持和鼓励应用型农业科研机构改编为科技型的龙头企业,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大农科教结合力度,完善“211”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网络。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联合进行农业科技开发。继续推进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的改革,逐步建立起分别承担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县乡机构改革中要稳定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立队伍多元化、服务社会化、形式多样化、机制市场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力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和培训,广泛开展农村科技普及活动。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技电波入户”工程以及百万农民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加强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重点抓好10个农业现代化试点县、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0个国家级、省级星火技术密集区、30个省级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以及科教兴农与可持续发展综合示范县建设,使其成为科技推广的示范基地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培训基地。

����五、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加快发展外向型农村经济

����深入研究WTO的规则,提出积极应对措施,普及世贸组织相关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国际经贸规则的熟悉程度和运用水平。尽快清理和修改不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政策法规。

����努力改善投资软硬环境,通过招商会、贸易洽谈会、海外乡亲恳谈会等形式的招商活动,推出一批重点项目,吸引外商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市场,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

����加大农业引进力度。坚持走高起点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路子,加快引进境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扶持发展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提高出口农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的品质、数量和科技含量。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农业企业。培育一大批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知名度高和经济效益好的名牌产品进

入国际市场。

����充分发挥我省对台的独特优势,切实办好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以及各地的闽台农业示范区、示范点,进一步完善规划,促进闽台农业资源、资金、技术产品的优化组合。建设“闽台农业合作五大体系”,加快福建农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我省乡镇企业与港澳台中小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到农业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创办企业,从事农业开发和农产品贸易,并有组织地输出我省的农业良种、技术、设备和劳务。合理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效益。

����六、切实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农业投入政策和法规要求,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支持农业的方式,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农业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拓宽农业投资渠道,努力为社会各方面增加农业投资创造良好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要适当提高对农村、农业及其相关行业的贷款比重,尤其要优先支持各类农产品经销、加工企业的收购资金贷款。农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农村信用社要牢固树立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集中资金,扩大农业信贷投放,增加农户贷款,真正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方式,适当简化对农户贷款的业务手续,提高业务效率。

����继续加强以“十大防灾减灾体系”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五江二溪”防洪工程建设和千公里江堤建设的扫尾工作,加快沿海防护林四期工程、国家一级渔港、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重点海堤除险加固三期工程和水土保持等国债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210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切实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继续推进标准农田和千

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确保完成57万亩耕地整治和50万亩节水灌溉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农户、联户和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村供水、农村水电、耕地整治、农村沼气、乡村道路等小型基础设施,加强农业保障支持体系、森林防火、气象中尺度灾害性预警工程等项目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以造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大力实施城乡绿化与绿色通道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等八大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更新面积90万亩,扎实推进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继续抓好14个国家级、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推广“果牧沼”生态农业模式。加强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和自然生态保护,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全面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海域有偿使用和伏季休渔制度,加强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监测和科研体系以及养殖病害、污染预警报体系建设,继续抓好全省9个国家级、省级海洋与渔业自然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建立宁德海域生态特殊功能区,加大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的查处力度,有效保护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和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组织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抓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建立重大病虫灾害监测预警和控制体系,完善灾害区域封闭制度。坚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100平方公里,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全面控制水土流失。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七、加大山海协作力度,拓宽山海协作通道

����拓宽山海协作通道,是新世纪我省着力构建的三大发展战略通道之一。要按照“大产业、大交通、大流通”的框架和思路,积极探索山海产业一体、交通便捷、流通顺畅的有效途径。大力培育壮大山区特色和优势产业。鼓励和引导沿海地区在开放开发的同时,结合产业和产品升级换代,有计划地把一些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和短平快项目向山区转移,促进山区与沿海地区的产业分工、互补、协作和对接,调整优化山区经济结构。省里重点扶持50个山海协作示范工程项目和100个重点骨干项目,促进山区经济发展。

����深入开展山海经贸协作与劳务合作。鼓励和扶持山区与沿海通过共创协作区、共结对子、互设窗口、联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和鼓励沿海企业到山区投资兴业,带动山区资源开发。积极引导山区劳动力到沿海“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就业。

����加强定点挂钩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省直挂钩部门和沿海对口市县要分别研究制定帮扶与协作办法、目标任务和措施,强化帮扶和协作责任制,通过继续互派干部或挂职锻炼,推动定点挂钩扶持和对口协作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八、巩固扶贫成果,扎实推进扶贫开发

����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要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部署,把扶贫开发的重点转向贫困村、贫困户特别是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群众,今后全省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帮助尚未解决温饱的12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问题;帮助初步解决温饱但不巩固的15万贫困人口增加收入,稳定解决温饱;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发展经济。各市、县、区要因地制宜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

����坚持开发式扶贫,大力推行小额信贷,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业项目,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确保增产增收。实施科技扶贫,加强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加大科技普及推广力度,重点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通过科技示范户的传、帮、带,提高贫困户科技水平。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到贫困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今年起每年从省直有关部门筹措部分资金,支持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项目开发。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对于搬迁定居下来的农民,特别是连家船民和茅草房农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给予扶持,帮助他们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发展生产,确保他们搬出来,稳下来,富起来,安居乐业。继续实行挂钩扶贫。省领导继续挂钩帮扶19个经济欠发达县,具体帮助和指导扶贫工作。省直部门要挂钩帮扶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各地也要确定一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开展各种形式的挂钩帮扶活动。建立常规的扶贫济困机制,各级民政、扶贫部门要尽快建立把城市更换下来的生活用品和其它物品转送到贫困地区的畅通渠道,使扶贫济困工作有序开展。

����九、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不变基本政策,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对新一轮承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搞好后续完善工作,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全部发放到户。农户承包地使用权的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

����继续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坚持不懈地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央规定的“三项制度”、“八个禁止”,认真开展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村电价、农民建房收费等专项治理,实行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控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认真做好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减免工作。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对随意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后续工作,重点是抓好清欠,做好存款兑付的扫尾工作,化解风险,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遏制新的不良债务的产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加强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常公开、真公开,提高质量,确保效果。

����要加强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行政执法队伍的作用,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整顿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十、深化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

����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今年要着重抓好村级和乡镇站所的学习教育。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委,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分类指导。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和作风建设,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干部受教育、农民得实惠。

����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不断加强基层工作,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具体措施。贯彻实施《纲要》,今年上半年重点抓1/3乡镇,下半年再重点抓1/3乡镇。省直有关部门要出台实施细则,认真抓好落实。设区的市要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实施办法。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为基层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贯彻《纲要》同抓好农村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乡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党建工作先进县活动,制定和完善“三级联创”活动的配套措施,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和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中的作用。特别要结合今年乡镇换届选举,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努力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查找差距,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今年是“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农村基层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农村工作,不脱离群众;真心实意为农民谋利益,不以权谋私;真抓实干,不搞“花架子”;善于同群众商量办事,不简单粗暴;严格执行党的

农村政策,不另搞一套。改进干部作风,既要加强教育,又要形成制度规范,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并严格执行。

����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确保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的首位。领导干部要带头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与时俱进意识,全面掌握世贸规则和对农业的支持政策,学会应用WTO的通用规则来指导新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方,坚持依法办事。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的力量,努力提高解决农村新矛盾、新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预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增强和改善党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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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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