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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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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0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单位】81302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0]61号

  【发布日期】2000-03-23

  【生效日期】2000-03-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00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政办〔2000〕61号)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0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或建议,请迳与省环保局联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0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根据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和新世纪环境保护特点,从福建的实际出发,全省2000年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线路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省委六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扩大内需的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一控双达标”工作的重要决策,牢固树立“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思想,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统一监管,实行分类指导,突出源头控制和限期治理,积极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营造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氛围

  1.各级领导要关心重视环保工作。省委、省政府将召开全省环保大会,并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要健全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指标,明确考核要求,加强检查督促;把环保内容列入县(市、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指标,强化责任意识。

  2.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环保工作。加强与经济综合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发挥其它部门齐抓共管的作用,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3.工厂企业要自觉参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省政府将召开省重点污染企业法人代表会议,进一步落实治理工作要求;继续公布未达标重点企业名单,进一步增强各污染企业的达标紧迫感。

  4.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吸引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取得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坚决完成“一控双达标”工作任务

  5.严格把好源头关。进一步落实总量控制计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不得批准建设污染严重、产品过剩、效益低下、能耗物耗高的项目,坚决杜绝新扩改项目出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现象。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进行科学核算,确定削减方案;推动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行清洁生产,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从生产的源头控制污染,合理利用能源,优配置资源。

  6.认真抓好限期治理。对治污设施正在施工或调试的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对运行不稳定、成本过高的企业,实施再提高工程,促其不断完善。

  7.实行分类指导。对已经达标的地方和企业,通过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安装自动监控仪等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经过努力可望在限期内达标排放的企业,在治理资金和治理技术上积极扶持,促进企业在限期内达标排放。

  8.对那些污染严重,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企业要坚决限期治理和达标。对逾期不能达标或“自然停产”的企业,要按照“限期治理、逾期停产治理”的原则,依法责令停产治理,保证今年底工业污染企业达标排放。

  (三)狠抓流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污染防治工程

  9.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认真实施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2000年90%断面达到三类水质标准。省政府将召开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环保部门要配合政府组织好2000年闽江环保行动。

  10.制鞋业“三苯”废气治理。要巩固推广使用无苯胶的成果,切实防止污染回潮。

  11.水泥业粉尘治理。大力推广技术含量高、造价低、效率高的除尘技术,根据清理整顿小水泥厂的要求,坚决淘汰规模小、污染严重的机立窑生产线。

  12.建陶业烟尘治理。要坚决淘汰倒焰窑生产线,走集约化生产道路。

  13.九龙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省政府将召开九龙江整治工作会议。厦门、漳州和龙岩3市要在各地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

  14.晋江、木兰溪流域综合整治。要在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切实抓好生活污染源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

  15.鳌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要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鳌江流域石板材加工业污染治理经验,力争今年上半年全省所有石板材加工厂实现达标排放。

  16.全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要认真落实整治方案,加强监督,积极协调,从技术上提高整治工作的效果,推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努力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17.加强城市环境规划和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城市环境规划,从城市产业结构、布局和建设等方面参与综合决策,推动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类污染源的综合整治;优化城市大气环境监测布点,扩大监测覆盖面;厦门要实现城市空气污染预报,福州要实现城市空气污染日报,漳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等城市要争取实现周报。推广厦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经验,推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入开展。通过推进城市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工作,出台饮用水源保护等有关管理办法,促进城考工作的规范化。

  18.调查我省生态环境现状,研究发展生态经济的措施。鼓励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结合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农产品的污染检测等有关工作,监督和引导无公害食品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旅游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的关系,倡导“留下的是脚印,带走的是相片”的环保意识,推动生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抓好宁德等生态环境基础较好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生态经济试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生态经济的健康发展,变被动的保护为主动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

  19.加大乡村环境保护力度。根据今年两会期间的有关建议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大力控制水土、有机质流失和农田污染,推广高效、无污染的有机肥料,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农村环境污染,重点保证农村饮用水和城市饮用水水源的卫生安全;大力推进农村村镇建设,开展污染的集中控制、集中治理。根据各自职能要求,认真执行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别,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五)严格依法行政

  20.积极促进立法工作。主动配合省人大,修订出台《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增强地方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1.抓好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执法队伍特别是一线的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保执法质量。积极推行环保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培训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提高执法水平。

  22、坚持从严执法。配合公检法机关运用好新《刑法》,抓住环境犯罪案件,严肃查处责任者,树立环保法律的权威。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环保法律法规的落实。

  23.强化监督管理。总结推广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经验,在重点企业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高监管实效。认真贯彻“三查两调一收费”的要求,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对排污费的管理,严防排污费使用失控。

  (六)依靠科技,加大投入,促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24.积极组织科研攻关。重点解决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关键技术。抓紧推广燃煤电厂的烟气脱硫、造纸废水治理等技术,研究解决高浓度有机废水和二氧化硫等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

  25.积极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提高我省大型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水平。组织实施环保产品和设备国产化示范工程,带动全省污染防治整体水平的提高。

  26.鼓励开发经济适用的治理技术。在生活小区、工业小区、开发区进行推广运用。大力推广集中控制、集中治理的典型做法。

  27.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进入环保产业领域;积极探索环保产业发展新机制,促进环保设施运营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和规范化。把环保产业搞大、搞活、搞强,大力扶持实力较强的环保企业发展。

  28.努力争取增加环保投入。争取财政预算中列入环保类级科目,并增加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的财政支出。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省里重点抓好省固体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尽快投入使用。

  (七)大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29.加强对决策层的环境意识宣传。着重宣传重视环保是讲政治和群众观点、法制观念的体现,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是有贡献”的观念,增强抓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今年省委、省政府拟在重要会议上通报全省各地“一控双达标”的工作进展,促使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落实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

  30.强化法制意识宣传。运用法制力量,公开处理环境违法案件,使各有关方面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治理污染是企业的法定责任的意识。

  31.抓好工作典型。大力发展和培育重视抓好环保工作的党政领导的典型。积极治理污染、成效显著的先进企业的典型。环保部门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通过典型引路,起到引导和示范的作用。对那些无动于衷、环保意识不强的企业,要有选择地进行曝光;对那些工作不努力,措施不得力的环保部门,也要批评教育。

  (八)精心编制“十五”环保规划

  32.加强对“十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各级环保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十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亲自挂帅,认真研究,科学制定,从有利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环保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有利于环保地位的巩固和作用的加强出发,千方百计、最大限度地把环保内容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

  33.坚持突出重点。认真把握好以下重要内容:继续推行总量控制,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稳定下降: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为核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推进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有效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大力扶持环保高新企业,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现代化水平。要集中力量在今年上半年完成规划初稿的编制。

  34.各地市环保局要积极配合省环保局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纲要编制工作。

  (九)加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35.做好环境监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科研与监测能力的建设。加快武夷山大气背景值监测站等基础建设。重点流域省控制面要逐步实施连续自动监测,今年上半年要对全省96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实行在线监测。

  36.加强环境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环境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输,重点做好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的信息传递;进一步加强省级信息中心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更好地发挥信息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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