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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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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施工招 投 中 价月报分析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建筑〔2003〕53号

  【发布日期】2003-06-20

  【生效日期】2003-06-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标价月报分析制度的通知

(闽建筑〔2003〕5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及时了解掌握我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工作情况,深化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与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经研究,从2003年7月开始试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标价月报分析制度,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会同当地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填写本地区(含所属县、市、区)中标价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并对中标价与标底价或招标控制价的差额进行分析比较,于次月15日前报送我厅造价管理总站。月报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对中标价与标底价或招标控制价进行分析比较,包括下降幅度、下降造价中各项组成与现行消耗量定额、工料机价格、取费标准等计价依据的对比与原因分析。对于典型的低价中标工程,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进行重点跟踪分析,相关情况与月报分析一并报送。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标价情况统计表(略)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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