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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2]228号
【发布日期】2002-08-23
【生效日期】2002-08-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关于成立福建液化天然气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文[2002]2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加快项目建设进程,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协商,决定成立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小晶 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蒋龙生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张志南 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兰捷 福建省计委副主任��
罗伟中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新事业部总经理��
刘 炎 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
林耀华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吴庭锵 福建省交通厅副厅长��
郑更新 福建省环保局副局长��
陈伯银 福建省建设厅助理巡视员��
赖纪锐 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董事长��
黄宪培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筹建办公室,筹建办公室主任由谢兰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伟中、赖纪锐同志兼任。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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