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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鄂粮食文[2003]40号
【发布日期】2003-04-02
【生效日期】2003-04-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湖北省关于切实做好2003年粮食促销压库工作的通知
(鄂粮食文[2003]4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2年,各地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02]12号)精神,全省粮食促销压库取得了显著成效。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大粮食促销压库力度,把过高的粮食库存压下来,从根本上减轻财政负担和粮食陈化损失。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3年粮食促销压库计划及相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粮食促销压库计划
1、2003年全省压库销售锁定的定购粮、保护价粮食(以下简称“老粮”)40亿斤。“老粮”销售计划由省按2002年12月底库存量(剔除各地上报陈化粮),分解到各市、州(见附表)。各市、州要将省下达的“老粮”促销压库任务于4月15日前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粮食购销企业,并层层实行销售目标责任制,确保销售计划的完成。省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粮食主管部门实行双重考核,销售考核时段为200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2003年12月底结硬帐。
2、在各地原上报的陈化粮中,经鉴定不属于陈化粮的,各地也要按照促销压库政策积极组织销售,力争在2003年内把不属于陈化粮的“老粮”全部销完。
二、粮食促销压库的有关政策措施
1、销售“老粮”的价差,由地方政府从省包干到市县的粮食风险基金中补贴,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市(州)政府向省政府承诺,省政府向省农发行承诺,先挂后补,分步到位。但当年每斤原粮价差补贴不低于5分钱,其价差亏损本金从省包干到市(州)的粮食风险基金中在2-3年内还清,其本金的利息从省包干到地方的粮食风险基金中支付。价差亏损本金到期没有还清的,由省财政从包干到市(州)的粮食风险基金中直接扣还给省农发行。
2、“老粮”销售价差亏损,按销售收入减2002年3月底锁定库存的加权平均成本价和合理的销售费用后确定。“老粮”销售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月核减库存,价差亏损金额由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局、农发行根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老粮”的出库凭证、销货发票、销售资金归行证明以及库存报表和库存成本进行核定,财政部门按月将价差补贴拨补到粮食购销企业,同时核定欠补金额。财政、粮食、农发行要认真核定粮食促销压库数量及价差亏损金额。
3、在40亿斤“老粮”促销压库中,30亿斤由各地自行组织销售,10亿斤由省统一组织在华中粮食中心批发市场进行公开竞价交易,具体竞价交易办法另行通知。各地自行组织销售的“老粮”销售价格,要以当期市场行情和省统一竞价交易的成交价格作为参考。各级粮食、财政、农发行要加强销售价格的监管,防止企业低价倾销,损害国家利益。省统一组织竞价交易的10亿斤“老粮”,在执行价差亏损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再由省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每斤奖励3分钱,其奖励款由省财政厅根据各县(市)实际竞价交易成交数量核拨到各县(市)。为了鼓励粮食购销企业参与竞价交易,各县(市)对参与竞卖的粮食购销企业要给予奖励。没有按省下达竞价交易计划参加竞价交易的粮食,从竞价交易的次月起,财政不再给予利息费用补贴。
4、各级粮食购销企业和农发行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对销售“老粮”的价差亏损,粮食购销企业在“应收补贴款”科目下设“2003年老粮销售价差”专帐,实行专帐核算,农发行在“187老商品粮销售应收补贴占用贷款”科目下设“2003年促销压库”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粮食购销企业收到财政拨补的价差补贴、归还农发行贷款均通过专帐、专户进行核算、管理。年度终了,财政部门要对促销压库价差补贴款欠补数进行核批。
5、超计划销售的“老粮”,比照上述办法享受价差亏损补贴和挂帐的政策。
6、2003年省政府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500万元,对促销压库成绩大的地区、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三、省内政策性用粮必须使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
1、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必须使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源,由当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组织供应。当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源不足的,由省在省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调剂,严禁采购省内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和省外的粮食用于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供应。否则,农发行不予提供购粮贷款,财政不给予粮食价款和粮食调运费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的调拨与管理,由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另行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2、对军供粮、专储轮换粮、出口粮、救济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各地必须使用省内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不允许从其他单位或个体粮贩手中采购。否则,农发行不予提供购粮贷款,财政不给予有关价差和费用补贴。
四、加强监管,严肃纪律,确保促销压库目标任务的完成
粮食促销压库是目前粮食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搞活粮食流通、巩固粮改成果、缓解库存压力、减轻财政负担的大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粮食促销压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粮食促销压库工作的领导,要抓住机遇,用好政策,强化措施和办法,落实粮食销售目标分级责任制,确保粮食促销压库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加强对粮食促销压库工作的监管,严格执行促销压库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粮食促销压库中违反政策、弄虚作假、低价倾销或虚报冒领、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和解决粮食促销压库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多销快销,确保完成粮食促销压库目标任务。
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
二00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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