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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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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石家庄工程技术学 隶属关系的通知

  【发布单位】河北省

  【发布文号】办字[2003]5号

  【发布日期】2003-01-21

  【生效日期】2003-01-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隶属关系的通知

(办字[2003]5号)

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确定,对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的隶属关系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解除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与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的隶属关系。

  二、鉴于省社会主义学院近期尚无法迁入新院址,两院校解除隶属关系后,省社会主义学院在新校址建好之前,可继续无偿在石家庄工程技术学院办公。

  三、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划归省煤炭工业办公室管理,其事业费(不含一次性专项补助费)、工资总额、公费医疗和房改经费、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权及人员、编制一并随学校划转省煤炭工业办公室。

                   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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