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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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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单位】河北省

  【发布文号】冀政[2001]23号

  【发布日期】2001-04-29

  【生效日期】2001-04-2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冀政[2001]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国发〔1999〕22号)的要求,为加强对我省老龄工作的领导,决定撤销原河北省老龄委员会,成立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是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二)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三)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的老龄工作。

  (五)组织、协调老龄问题的重大涉外活动。

  二、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赵金铎(省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郭庚茂(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 主 任:尹文儒(省民政厅厅长)

  刘印楼(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太平(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占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周金生(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委   员:张志平(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振田(省直工委副书记)

  周 明(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日训(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步文(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王大印(省民政厅副厅长)

  孙 晔(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金城(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志毅(省人事厅副厅长)

  朱正举(省建设厅副厅长)

  姚来茹(省文化厅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袁 中(省卫生厅副厅长)

  吕振侠(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爱民(省体育局副局长)

  张志欣(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登铭(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赵明晨(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瑞林(省妇联副主席)

  马法严(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宣振富(省旅游局副局长)

  丁书奎(省地税局副局长)

  三、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尹文儒同志兼任。

  今后,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如调整成员,由所在单位与委员会办公室协商后,报委员会主任和常务副主任批准。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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