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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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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当代河北》展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河北省

  【发布文号】办字[2002]16号

  【发布日期】2002-02-26

  【生效日期】2002-02-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当代河北》展活动的通知

(办字[2002]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反映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创建河北对外开放的窗口,宣传河北名优新特产品,展示河北的良好形象,激励全省人民热爱河北,热爱家乡,推进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省政府决定在省博物馆现有《古代河北》、《近代河北》展览的基础上,举办《当代河北》常年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当代河北》展的总体安排

  《当代河北》展本着体现“浓缩河北精华,展示河北精品”的特点,设序厅(综合厅)、各市厅和旅游厅。展品以河北各地各行业名、优、新、特产品实物为主(不宜用实物的,可用图片、模型),实行常年展销,4月18日开馆。《当代河北》展总体管理由省博物馆负责,各市展馆的筹展及布展工作由各市负责。旅游厅由省旅游局负责。销售工作由省博物馆商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各展厅解说员由省博物馆负责统一选聘、统一着装并组织培训和管理,各市提供本展厅展品说明和解说词。

  二、认真做好参展产品(成果)的选择和征集工作

  各市、各有关部门选择和确定的参展产品(成果)须是近年来各地、各行业产品(成果)中具有较高水平的名品和精品,能反映当代先进科技发展方向的新成果。我省现有的全国驰名商标、河北著名商标、政府权威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公认的名优新特高产品、传统产业的主导产品要重点参展,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应进展馆。参展产品(成果)目录及设计方案3月10日前报省筹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审定。

  参展产品(成果)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更新,保证参展产品质量,充分体现时代特征。参展产品(成果)要坚持展销结合,各市、各有关部门在进行展示的同时,还要及时供货,保证来馆参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参展产品及成果的需求。

  三、切实保证《当代河北》展高标准设计与布展《当代河北》展是常年展,展览设计一定要有强烈的时代感和现代化气息,要摒弃过去那种封闭式、鸽子窝式的展览模式,设计要体现开放式、现代式,布展要充分运用声、光、电现代技术,各展厅都要设置电子触摸屏、配备音像设备、多媒体设施及推介资料,展品要统一标识。

  四、切实加强对《当代河北》展活动的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活动的顺利实施,省政府成立了筹展协调小组,由才利民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清华、省经贸委副主任仲继安、省文物局局长张立柱、省贸促会副会长赵玉生生为成员。筹展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经贸委副主任仲继安任主任,省博物馆馆长谷同伟、省贸促会副会长赵玉生生、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处长鲁俊芳任副主任。省经贸委负责组织总体协调工作,省文物局负责展览序厅(综合厅)设计布展,省测绘局负责序厅沙盘制作,省旅游局负责旅游厅设计布展,省贸促会会同省文物局提出对各市参展的总体设计要求,省文物局为参展单位场地提供公共设施和技术保障。

  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部门专门负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

  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当代河北》展的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这项展示活动的意义,宣传河北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成果,宣传我省在发展龙型经济、特色经济、绿色经济、奥运经济中涌现的名优新特产品。

  六、经费问题

  省博物馆展厅展位费、基础设施费用由省政府统一解决,日常管理费用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各市展厅的设计、布展、展品征集及更新费用由各市承担。

  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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