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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琼府办[1994]158号
【发布日期】1994-12-23
【生效日期】1994-12-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琼府办[1994]15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加强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省政府同意建立海南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文物保护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间的关系;研究、审议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重大问题。联席会议采取不定期召开的形式,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长特别助理刘学斌主持。联席会议的材料准备等日常工作由省文体厅负责。
附:海南省文物保护管理协调联席会议人员名单(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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