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湖南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湘政发[2001]23号
【发布日期】2001-09-20
【生效日期】2001-09-2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支持金融发展的通知
(湘政发〔2001〕2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金融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为我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我国临近加入世贸组织,做好金融工作越来越重要。目前,我省金融发展环境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地方社会信用观念淡薄,有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悬空逃废银行债务等。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支持金融工作,促进我省经济和金融的共同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金融工作的认识。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做好金融工作,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发展的现实需要。我省要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推进工业化进程,建设文化强省,都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经济和金融荣损共担的依存关系,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自觉性,始终把金融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大力整治金融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治金融环境纳入当前我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从宣传发动入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整治内容主要是提供和落实“三不”,即不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不逃废银行债务,不干预金融案件的法律审判;整治的重点是制止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金融环境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大整治力度。宣传舆论部门要加强对整治金融环境的宣传报道,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通过整治,维护我省良好的社会信誉,为全省金融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深入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创建金融安全区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业稳健经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要大力推广浏阳市创建金融安全区的经验。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实行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银企配合,选择1-2个县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的试点,并逐步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努力提高本地区的社会信誉度。
四、支持金融部门参与企业改制,确保金融债权。要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参与企业改制工作,制订企业改制方案要听取债权银行的意见,债权债务的处置要征得债权银行的同意。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好金融部门的债权债务。改制企业办理登记手续时,必须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否则,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进行登记。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金融债权债务落实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1〕27号)要求,对已经出现的悬空金融债务的问题,依法依规予以纠正。要支持金融部门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和法人进行依法处置,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坚决维护金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支持金融部门按期收贷收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金融部门依法清收到期贷款本息,要明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按期归还金融部门贷款本息的责任,落实依法归还贷款本息的目标和任务,支持金融部门盘活存量资金。对主导产品有销路、有效益、扭亏有望、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金融机构协商,在落实企业还本付息方案后,与金融部门共同研究帮助企业逐步走出困境的措施。
六、支持金融资产管理部门处置不良资产。各级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各类工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位、职能和作用的认识,主动配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利用其特殊政策和灵活的处置手段,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把盘活不良资产作为重组新的生产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简化程序、加快进度的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帮助金融部门解决在处置金融不良资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国务院《金融资产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7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1〕23号)精神,认真落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优惠政策。
七、创造金融部门扩大信贷业务的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基金,已经建立的,要进一步健全和扩大规模;没有建立的,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要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担保的新途径,多渠道、多形式筹措担保资金,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化运作、资金资助、风险控制、行业协调与自律制度,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难贷款”创造条件。要按照“安全、效益、流动”的原则,努力培育金融信贷优势项目,供金融部门优先选贷,吸引金融部门投资。要转变融资观念,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吸引民间资金,努力扩大利用外资;引导优势企业利用良好的资信和资本扩张能力,带动相关企业和项目的融资;采取财政贴息的方式,引导金融部门加大信贷加入。
八、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金融部门的积极性,为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另一方面,要关心、支持金融部门的工作,经常研究和帮助金融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地为金融部门排忧解难。各级领导要努力学习掌握金融基本知识,增强金融法制观念、信用观念和金融风险意识,提高运用金融杠杆发展经济的领导水平。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定期向金融部门通报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战略,促进金融和地方经济共同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九月二十日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hn/laws/4f4dc0e9f2743d6f448d1a519e3e9ee48ec3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