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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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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 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81702

  【发布文号】湘政发[1995]4号

  【发布日期】1995-02-28

  【生效日期】1995-02-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

(湘政发〔1995〕4号)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促进我省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提高对红十字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政府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促进国际和平与祖国统一的得力助手,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省红十字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卫生救护、扶危济困、赈灾救灾以及沟通海峡两岸同胞联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由于我省红十字会工作起步较晚,各级红十字会在工作条件、机构建设以及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红十字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工作。要将《红十字会法》列入“八五”普法计划,加快《红十字会法》的普及,促进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要广泛深入宣传《红十字会法》,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红十字会工作,人民群众踊跃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积极投身红十字会事业的局面。

 二、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组织,加强红十字会自身建设

  各级红十字会要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到本世纪末,我省城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农村绝大部分乡镇要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大部分大中小学校建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铁路、交通、煤炭、建筑、卫生等行业要把红十字会小组建到车间、工段和科室。要大力发展红十字会会员和红十字青少年。对新发展的会员,要进行红十字会知识培训,强化会员的组织观念,增强红十字会意识。

  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组织要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选调熟悉红十字会业务、热心红十字会工作、年富力强并具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红十字会工作。对不适应红十字会工作的干部要进行调整。要建立红十字会培训中心,对红十字会干部进行轮训,不断提高红十字会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各有关部门要关心红十字会干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的作用,广泛开展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活动

  各级红十字会要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九十年代工作纲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人道主义社会救助措施,分步骤、分阶段地实施《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

  1、积极做好备灾救灾工作,逐步建立红十字会系统备灾救灾网络。省红十字会要建立全省备灾中心,各地州市县红十字会也要做好备灾物质储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各级红十字会要及时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救护队,治疗伤病人员,搞好卫生防病。同时积极组织救援物资,帮助安置灾民。

  2、大力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训练。公安、交通、铁路、煤炭、建筑等部门要配合红十字会,在机动车驾驶员、生产一线工作人员中开展心肺复苏、四项救护技术训练,培训义务救护(急救)员。要在红十字会会员中普及现场救护知识,提高会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逐步建成群众性卫生救护网络。

  3、逐步扩大社会救助领域,配合民政部门对社区内的孤、老、病、残和烈军属开展“三定一包”(定人、定点、定时、包服务项目)的活动。

  4、积极协同卫生部门做好输血献血工作,开展输血和义务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红十字会会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无偿献血,推动我省输血献血事业的发展。

  5、广泛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6、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优势,继续做好对台事务工作,为祖国和平统一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为红十字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各级政府要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听取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红十字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计划部门要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定期公布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要理顺红十字会的领导体制。红十字会是政府领导下的社会团体,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县以上行政区域红十字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同级卫生部门,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其编制由同级卫生部门统筹解决。

  要增加对红十字会事业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将红十字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好县以上行政区域红十字会的人头经费和业务经费,确定好预算基数,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有所增加。其人头经费按定编人数参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拨款标准列支。修建储存赈灾物资仓库,向灾区运送赈灾物资,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宣传教育和对外交往等经费,由当地财政拨给。

  各有关部门要支持红十字会加强与国际红十字会、港澳台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支持红十字会根据《红十字会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税务、工商、物价等部门对红十字会兴办的经济实体要按《红十字会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扶持,给予优惠。各级红十字会要建立红十字基金,不断增强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救助实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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