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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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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单位】80702

  【发布文号】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69号

  【发布日期】1997-08-15

  【生效日期】1997-08-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69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1997年8月8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王云坤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出口玉米

            监督检验管理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出口玉米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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