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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8-10-08
【生效日期】1998-10-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整顿乱集资
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998年10月8日苏政发〔1998〕11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市场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办发〔1998〕126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季允石 代省长
副组长:俞兴德 常务副省长
成 员:吴经起 省政府副秘书长
白世春 省人民银行行长
施学道 省财政厅厅长
王小敏 省计经委副主任
张小刚 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顾汉萍 省民政厅厅长
余效明 省审计厅厅长
黄树贤 省监察厅厅长
高向耘 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龙山 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王永根 省供销社副主任
罗一民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束恒长 省人民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束恒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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