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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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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文号】内政办字[2002]64号

  【发布日期】2002-03-18

  【生效日期】2002-03-1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

内政办字[2002]64号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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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

    2001年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双方)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第二次联席会议。国家开发银行副书记、副行长姚中民同志及评审一局、二局、三局,信贷管理局、呼和浩特分行的负责同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主席岳福洪,党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朋山,副主席周德海、牛玉儒以及政府办公厅、计委、经贸委、财政、交通、电力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政府主席乌云其木格同志在会议期间会见了姚中民行长一行,并参加了开发银行向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授信仪式。本次联席会议分析总结了自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以来双方金融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开发了一批新的信贷项目,确定了下一步合作的重点和方向,举行了向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授信60亿元的仪式。现纪要如下:��

     一、双方认为,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自成立以来一直把内蒙古作为信贷重点省区之一,对内蒙古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00年11月,陈元行长亲临内蒙古,召开了内蒙古与国家开发银行第一次联席会议,签订了金融合作协议,建立了信贷工作联系制度,确定了开发银行意向支持内蒙古的项目名单(附表)。     陈元行长与乌云主席还商定对内蒙古生态建设给予信贷支持。一年来,双方认真落实金融合作协议和陈元行长与乌云主席商定精神,深入调研,密切配合,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呼和浩特分行以积极务实、勤奋高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双方合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为双方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对国家开发银行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二、内蒙古自治区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大,但现有基础薄弱,自我积累不足,开发资金极为紧缺。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内蒙古经济,必须紧紧依靠金融部门的支持,尤其要依靠国家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希望通过不断深入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和开发银行业务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内蒙古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内蒙古资源优势型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等项目。��

    三、国家开发银行对内蒙古自治区提出的有关建设项目表示积极支持。对电力项目实行一揽子评审,达到国家计委要求的开发银行可出具承诺函,然后逐项签订信贷合同,分期拨款;公路建设项目,要根据内蒙古实际充分搞好规划论证,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有主次,可适当超前建设,并向开发银行提出一个统一贷款计划;城市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包头、呼市、乌海、通辽、东胜5个城市,城市建设项目要在充分考虑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和成长性、确定还贷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精打细算,量力而行,分期建设。其他城市可支持搞单项建设,如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等;天然气项目近期提交开发银行贷委会研究,抓紧启动;生态建设先搞试点,逐步推开;对技改项目、农牧业产业化项目要扶优扶强,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力争做大做强;对乌海氯碱项目要进一步进行技术论证,深入研究。对一些重大项目,应推行银团贷款,充分发挥各有关金融机构的作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开发银行要提前介入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评审进度,以推动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尽早实施。�ァ�

    四、内蒙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开发银行,搞好协调、服务,为开发银行在内蒙古顺利有效地拓展业务创造良好条件,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向开发银行优先推荐好项目。严格落实好项目资本金、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开发银行支持项目的效益。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督促企业按期归还本息,协助开发银行化解不良资产,制止逃废金融债务,防范金融风险。对内蒙古拖欠开发银行贷款本息的企业和项目,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与开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具体衔接,列出清单,逐户研究协调解决。��

    五、双方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好信贷联系制度,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及时互通重要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共商发展措施,使双方的合作更加深入,更加富有成效,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共同取得更新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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