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Databases]
[WorldLII]
[Search]
[Feedback]
四川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川府发[1995]185号
【发布日期】1995-12-28
【生效日期】1995-12-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建筑市场的通知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川府发〔1995〕185号) 我省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是好的,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也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相当数量工程质量差、安全事故多等突出问题。为了防止类似德阳旌湖开发区房屋垮塌事故再度发生,保证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199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整顿建筑市场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建筑市场的整顿工作
建筑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种种原因,最近几年建筑市场出现了混乱的局面。一些投资主体或业主不服从建筑市场统一管理,对建设项目不报建,不公开招标,不委托工程质量监督,随意肢解施工任务,私招乱雇施工、设计队伍,强迫施工企业垫资施工,长期拖欠工程款,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有的地区和部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实行条块保护,使全省形不成统一、竞争的建筑市场机制。一些承包工程任务的建筑企业,放松内部管理,以包代管,用不正当的手段越级或无证承揽设计、施工任务,搞层层转包,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扰乱建筑市场,一些中介组织和个体决打着介绍工程的幌子,采用种种欺诈手段骗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资财。建筑市场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助长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甚至造成了类似德阳旌湖开发区房屋垮塌的恶性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为此,各地必须从发展本地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认识整顿建筑市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建筑市场整顿工作。
二、整顿建筑市场的范围、重点和要求
1996年整顿建筑市场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查处违法问题,消除工程质量上的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管理法规,促进全省建筑市场向着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首先,要摸清建筑市场的状况,一是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同国家建筑行业统一管理的规定相一致;各类开发区的建设活动是否纳入了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轨道。二是各地要组织建设、计划、监察、工商、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等部门,全面检查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和1995年1月以来的峻工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建、招标、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三是检查所有在建项目的行为是否规范,有无硬性指定设计、施工队伍和索贿行贿等行为;承包方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层层转包、粗制滥造情况和私下交易、行贿欺骗等不法行为;有关中介机构的资质和行为是否规范。四是检查建筑市场管理部门是否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办事程序是否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有无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其次,各地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排队,按规定严肃处理。该“黄牌警告”的,坚决亮“黄牌”;该降级的,坚决降低资质等级;该吊销执照的,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取消资质等级;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查办。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投资方、承包方和中介方在建筑市场上的行为,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规定。努力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报建率达到100%,招标率达到90%以上,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优良品率达到23%以上,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有明显提高。
三、整顿建筑市场的时间和步骤
全省整顿建筑市场工作,从1996年1月1日开始,1996年7月30日结束。整顿分5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顿建筑市场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要使所有建设、设计、施工、房地产单位及相关部门熟悉建筑市场的管理法规,自觉参加建筑市场的整顿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整顿建筑市场工作。第二阶段为建立组织、落实责任、熟悉政策阶段。各级政府要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得力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整顿建筑市场的范围和要求,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此阶段2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此阶段5月底以前结束,第四阶段为整改阶段,6月底以前结束。第五阶段为抽查验收阶段,省上将组成检查组,在7月30日以前分别抽查和验收各地整顿建筑市场的情况。
四、加强领导,协同配合,保证整顿建筑市场工作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整顿建筑市场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整顿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在建筑市场整顿期间,暂不审批新的建筑类企业;省上设立工程质量问题举报电话:(028)3338251;建筑设计问题举报电话:(028)6648024;建筑市场问题举报电话:(028)6638249;工程招标投标问题举报电话:(028)6636242。在此期间,各市、地、州、县建委领导,都要抓好3个工程,作为自己的联系点,以便总结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省级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相互配合,保证整顿建筑市场工作顺利实施。
AsianLII:
Copyright Policy
|
Disclaimers
|
Privacy Policy
|
Feedback
URL: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sc/laws/a75650849b6aeb5c256eb4c82f257a7e8d3a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