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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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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单位】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文号】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

  【发布日期】2006-05-25

  【生效日期】2006-05-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6年3月29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5月25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6年5月25日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公布)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民营科技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06年3月29日经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5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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