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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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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80402

  【发布文号】晋政发[2000]22号

  【发布日期】2000-05-01

  【生效日期】2000-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发〔2000〕22号二000年五月一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

  新的世纪,交流与合作日益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全球统一大市场的加速形成,贸易自由化领域的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的国际投资与跨国兼并,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增强,信息网络化的飞速发展和商品、资本、服务将结合在一起在国际间活动等特点,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为我们进一步扩大开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网络经济、服务经济及高新技术产业飞速发展形势的需要,提高我省的对外开放水平,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把握加入WTO的机遇,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在全省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效益提高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实行外资、外贸、外经、外事、外宣“五外”联动,坚持大经贸、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科技兴贸四大战略;大力发展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培植新的增长点;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招商引资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积极推进国际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动员全社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05年,我省对外贸易进出口额平均每年递增5%,在出口商品构成中,初级产品与工业制成品的比重发展45:55,基本扭转出口产品初级化的状况,在工业制成品中,机电产品、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要占到40%左右。加大“三资”企业出口力度,使“三资”企业出口所占比重上升到20%左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外贸易,扩大商品出口

  1、全方位开展国际市场营销。要利用新的营销方式,通过“金关工程”骨干网和联合国全球贸易网,建立起山西对外开放的全球市场信息反馈系统,为全省所有企业服务,寻求山西与全球经济的结合点。在巩固港澳、日韩、欧美等传统市场的同时,要在开拓拉美、非洲、中东、独联体等市场上下功夫,使市场布局趋向合理,逐步减少或弱化对少数市场的依赖度。全力以赴抓好中国(巴西)投资开发贸易中心的筹建和招商工作,为省内相关的大中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实现跨国经营。积极利用广交会、厦洽会、高交会、晋洽会等省内外举办的各类全国性重大经贸洽谈会,多出口、多成交。充分用好国家和省里各项扶持和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优惠政策,千方百计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推广ISO9000标准,取得打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对我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的拳头商品如焦炭、生铁、矾土、金属镁、芦笋、核桃仁、玻璃器皿等,要联合主营公司,组织投标队伍,统一报价,谈判签约,形成合力。加大我省焦炭的国际市场营销力度,在巴西、美国、欧洲、印度、非洲等市场建立山西的焦炭分拨中心,形成全球化的焦炭出口营销网络。其他商品如玻璃器皿、矾土、金属镁、中药制品等也都要形成自己的全球市场营销战略,整顿经营秩序,加强宏观管理,规划市场布局,提高对外售价,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本着审批从宽、管理从严的原则,进一步实现外经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延伸服务触角,加强政策引导,抓好新批自营权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经济开发区的业务起步和发展壮大,培育高素质的,竞争力强的外经贸骨干企业。

  2、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外贸进出口业务。走出去,发展境外带料加工业务。要抓住国际间产业转移的机遇,努力把我省有比较优势的存量资产转移出去。积极鼓励有实力的省内企业以带料加工的方式开拓国际市场。要发挥山西交通、电力、矿产开采、军工、纺织、成套设备安装等优势,提高这些行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积极开拓拉美、非洲、中东、独联体等市场,因地制宜,投资办厂,开展组装加工或资源开发利用等业务,充分利用当地的一些优惠政策,拓宽经营领域,逐步实现跨国经营。用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把境外带料加工存量资产转移作为新的增长点。

  引进来,大力发展外商投资的出口企业。今后利用外资要和山西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要和扩大出口结合起来,要和国际市场的需求结合起来,通过引资、引制、引智等多种多样的手段,把兴办出口创汇型“三资”企业作为重点,使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成为一支出口创汇的主力军。

  3、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要进一步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扶持重点项目,为高新技术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商品化。把科技进步与对外经贸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国家《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尽快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研究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山西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增加出口创汇值。加速实现科贸、技贸结合,以外经贸为龙头,通过开拓国际市场,为科技成果商业化服务,为促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服务。努力开发新产品,扶持我省的更多优势名牌商品打入国际市场。

  4、积极开展网上经贸活动。在EDI已经实现与外经贸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联网的基础上,抓好后续二、三期“金关工程”的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将节点全面延伸到各县(市),使全省外经贸企业全部实现入网。要在全部节点开通的基础上,加大我省对外开放网络平台的建设。一是利用网络进行涉外管理,增强透明度,为国外客商提供快捷的服务;二是加快应用系统的实施,组织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上全球进出口配额招标、承包工程招标、大型机电产品招标,开展网上加工贸易审批、进出口许可证申领,原产地证企业终端发放以及进出口联网核查、统计等。积极开展网上进出口交易和网上招商,使网上贸易洽谈和网上招商成为开展国际经贸活动的主要方式,让所有企业通过国际电子商务建立对国际市场信息的快速反应系统,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连接。

  5、推进国有外贸企业的改革。结合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以脱困搞活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关于深化全省外经贸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197〕59号)的内容,把全省外经贸企业改革引向深入。从实际出发,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公司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外贸企业。同时,省外经贸厅等单位要转变观念,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支持和鼓励多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获得外贸进出口权上,并帮助他们进行政策、人才、专业知识的培训,真正从宏观上进行指导,形成新的竞争机制和出口增长点。

  (二)加强国际劳务合作

  要努力扩大各个层次的劳务合作规模,把开展对国外劳务合作作为缓解我省就业压力、提高人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技术交流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提高国际劳务合作的档次与质量,在巩固和发展传统的体力型劳务输出的同时,重视拓展新兴的智力型劳务输出。

  (三)加大引资力度

  以提高国民经济素质和效益、增强全省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以吸收外商投资为重点,并使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外商投资、对外发行证券融资等方式互相补充和促进,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效益。

  1、重点领域的引资要与全省的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把外资引向有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优势产品项目、优势企业;引向国际市场占有率高、出口能力强、创汇效益好的项目;引向旅游资源开发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等,特别要加大高新技术领域的引资力度,吸引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的企业来合资、合作、投资办厂。总之,要把提高我省优势产业国际竞争力和技术水平,作为利用外资的重要目标。

  在抓好已有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吸引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国际著名大公司、大财团前来投资,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一批重点企业上市外资股,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充分发挥外资股权的融资功能和资产重组功能,提高我省主导产业的生产集中度和专业化程度,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龙头骨干企业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努力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提高利用外资水平。重点突出专业化、高效率,探索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性招商、项目定向招商、利用中介机构委托招商、组织对海外对口招商、项目上网招商和派出小分队上门招商等形式,要建立起科学高效、内容齐备的项目数据库,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的要求,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建设规模及技术、设备的选定、财务经济分析等项必要的工作,对项目的国内配套资金能力、偿债能力、建设环境和配套条件、实施管理组织机构及方式等都要严格落实。搞好项目法人负责制管理,完善项目招投标工作。

  3、积极抓好拓展外商投资领域的试点工作。抓住加入WTO的机遇,选择有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有营销渠道的省内大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力争办一两个较大规模的商业连锁店、进出口公司和国际旅行社,使之成为各自行业的示范企业。努力争取外资银行在我省设立机构。

  4、进一步开辟利用外资的渠道。积极探索国际上通行的投资方式,包括BOT、项目融资、利用存量资产进行股权转让、对外发行股票、债券等,并重视对国际投资基金的研究和引进工作。

  5、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借用还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办法,确保债务安全对外信誉。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偿债意识,落实还款责任。承担偿债责任的单位,确保到期债务的支付。对拖欠还款的地区和部门,不安排新的项目。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确保贷款按期偿还。配合国家加快形成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规定的还款、担保机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用于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财政部门应承担相应的外债担保或偿还责任,并加强管理。出台《山西省地方外债偿还基金管理办法》,强化对外债的统计和监测。

  6、发挥企业招商引资主体地位的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企业是利用外资的主体,也是对外招商的主体,企业要走向招商引资的第一线。要采取多种利用外资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支持国有小型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外合资、合作、出售,把非主导行业小企业沉淀的资产推向市场。对于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行业规划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利用外资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四)进一步改善对外开放的软环境

  外商投资企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在继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特别加大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力度。各地市、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搞好系列服务。吸收外商投资要从主要依靠税收优惠等政策逐步转变到依靠良好的投资环境、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上来。

  1、加强涉外经济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清理和废止不符合国家法规,不利于对外开放的各种规章制度。以省人大立法的形式出台《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逐步把利用外资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2、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涉外会计、审计、律师、公正、资产评估、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行为,真正做到客观、真实、公正,对弄虚作假者要依法惩处,使其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3、建立“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受理和督办外商企业和中外双方反映的各类问题和纠纷,维护投资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对省内重点“三资”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凡属于国家鼓励投资的重点企业;大型跨国公司投资的、注册资金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企业,由省政府统一挂牌,实行“封闭管理”,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到“封闭管理”挂牌企业进行检查。

  5、全面清理整顿“四乱”。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各项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各级确定的封闭管理企业,由各级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月底公布收费情况。

  6、设立涉外经济法庭。在省、地(市)两级法院设立涉外经济合议庭,专门受理、调解涉外经济纠纷和案件,对办案人员要进行培训、实行持证上岗,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加强口岸建设,发挥多功能作用。要下大力气尽快形成以太原为中心,以大同、侯马为两翼的立体交叉、辐射带动的口岸开放基本格局。省口岸主管部门及各有关地市要完善口岸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发挥出口带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多功能作用。在巩固太原至香港、太原至莫斯科等已有国际与地区间航线的基础上,重点开辟太原至日本和太原至东南亚及其它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客货包机航线;继续向国家申报允许太原航空口岸对外国籍飞机开放;把太原航空口岸(国家一类)发展成为监管有效、进出方便、服务优良、管理科学的一流航空港;尽快探索制定太原至天津间国际货物直通监管运输新模式;集中精力完成大同、候马海关的筹建、报批和开关工作;抓紧完成大同、侯马(国家二类)陆运口岸的对外开放工作;积极向国家申报大同航空口岸的发展规划。

  (五)服务对外开放,加强对外交往

  1、加强领导,扩大交往。根据《关于地方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1996〕8号)要求,建立省外事领导小组,加大对全省涉外工作的宏观领导,为对外开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各地、市、县相应建立由一、二把手挂帅的外事领导小组体制。

  根据国家总体外交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恢复和重建与英国达比郡、美国田纳西州的友好城市关系,由大同、阳泉和朔州等地市,牵头有关企业前去进行探讨煤炭深加工等技术合作。恢复和重建与美国爱达荷州的友好城市关系,由运城、临汾等地区牵头进行农业方面的合作。并将友好城市交往从友好往来拓展到经贸、科技合作等各个领域。

  加强与拉美、非洲、东欧、澳大利亚建立友好省州和合作伙伴关系。在非洲津巴布韦中部省、几内亚的金迪亚省发展友好关系;和南非韦特邦卡省发展合作关系;与喀麦隆、多哥、吉布提进一步发展经贸合作和交流。在巴西圣灵州、乌拉圭的卡内洛内斯省发展合作和交流。在东欧与罗马尼亚穆列什县、俄罗斯乌里扬诺夫斯克州发展友好关系;与德国萨克森州、乌克兰的弗兰克夫斯克州发展经济合作。与澳大利亚西澳洲发展经济合作。

  加强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经赞处及我驻外使、领馆和经赞处的交往力度,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馈经贸、科研、投资等方面的合作信息。

  2、加强外事法规建设。适应形势变化,研究制订有关涉外法规、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台《新经济组织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暂行规定》、《因公派遣出访团组成果报告制度》、《关于上报地市省管干部出访年度计划的规定》、《关于同外国建立友好关系的暂行规定》、《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境)手续的通知》。

  (六)加快旅游业发展

  1、树立旅游业发展的全新观念。一是树立“大旅游资源”观念,突破我省寺庙资源、风光资源等实物资源的范围,把存在于民间的民情、民俗、民风等一切文化载体都看作是能够吸引旅游客源的文化资源,科学规划,开发利用,创名牌旅游产品;二是树立“大旅游市场”观念,不仅要大力开发国际客源市场,而且要大力开发国内和省内客源市场;三是树立“综合开发”观念,走社会办旅游的路子,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投资,以及引进省外、国外资金,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开发我省旅游资源;四是树立“整体效益”观念,把我省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资源的开发有机地联系起来,加速旅游事业的发展。

  2、培育旅游新兴支柱产业。一是推出旅游品牌,重点树立五台山、大同云岗石窟、平遥古城、晋祠、壶口瀑布、解州关帝庙等旅游品牌。二是针对旅游消费新趋势,大力开发旅游新产品,如窑洞乡野民情游、大寨观光农业游、煤海之光工业游、森林度假游,以及玩冒险、玩极限的各种参与游乐项目。三是抓好旅游市场的开发。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充分利用北京、天津、西安等大城市及香港的“窗口效应”,进一步巩固与开拓国际游客市场。利用太旧、京大、晋焦、运风四条高速公路开通的机遇,扩大国内驾车旅游市场。四是抓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修建五台山机场,加速发展具有山西特色的旅游饭店和烹饪业、旅游娱乐业、旅游交通业,全面提高旅游的总体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创造安全卫生、文明舒适、优质现代的旅游环境。

  3、鼓励国内外客商来我省直接投资开发旅游业。不论何种经济成份,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和经营能力的,都可以依法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从事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

  (七)加强开发区建设

  1、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各个经济开发区要实行开放管理,对管委会主任实行招聘制、目标制、年薪制和组阁制,形成良性循环的激励竞争机制。各开发区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设置少量精干、高效、统一的办事机构,而不受上下机构对口的制约;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利用各项优惠政策吸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等各方面确有专长的管理、技术人才和有学位的毕业生。要坚持兴办工业项目、引进外资、发展出口创汇的办区方针,在注重工业项目的同时,要适当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发展信息服务业和一些中介服务机构等,实现产业的协调发展。要跟踪国内外高新技术发展的方向和投资的新动向,千方百计吸引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和高新技术项目入区。对产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要从土地使用价格、税收返还比例、广告宣传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帮助他们迅速发展,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创造经验,发挥示范作用。

  2、加强对开发区的管理。努力营造开发区优势的发展环境,重点解决好土地、供水、供电、供暖、通讯、交通等问题,搞好园区建设。逐步建立开发区内各类市场,搞活市场流通。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技术资金、资源的优化组合。

  把太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成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示范区。切实解决制约开发区发展的土地、财政、税收、规划、环保等问题,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开放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借助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区内优势企业尽快上市、融资,从而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能力。

  (八)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集成效应

  对外开放是涉及方方面面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从全局出发,把对外开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研究确定本地一个时期对外开放的总体目标、方案及实施措施,定期研究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逐级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严禁检查考核,确实抓出成效。

  1、充实、加强省对外开放领导组,强化其统筹协调职能。调整省对外开放领导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组成员由省直有关涉外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对全省涉外经济工作的统一协调指导以及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管理。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领导组办公室汇总的有关对外开放的重大事情。为便于加强管理,统一对外,今后省外事、外经贸、旅游、文物、宗教等部门归口由省对外开放领导组管理。各地、市对外开放工作的管理可参照省级体制实施。

  健全利用外资统计和“三资”企业的联检制度。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每月向省开放办报送利用外资的有关资料,包括“三资”企业、“三来一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商业贷款以及国际证券投资等。省开放办的工作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办事高效、快捷,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掌握和发布信息,建立自己的网站,成为全省对外开放的表率。

  充分发挥省贸促会、省侨联、省台联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要加强对海关、商检、口岸等部门的工作指导,加快其建设步伐,为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

  2、加强外向型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立足全省公开选拔人才。组织人事部门对外向型人才要专门管理、创新机制。要千方百计地引进人才,通过各种途径,从国内外引进一批精通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国际金融、涉外法律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充实到我省的涉外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大中型企业。同时,要为他们提供优良的生活、学习、工作条件,使他们安心工作,各展所长。要加强对现有人才的岗位培训,使他们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方面达到规范要求,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以适应对外开放的要求。

  3、加强对外开放的宣传。要加强对外开放的舆论引导。省内各新闻媒体要在突出宣传开放上大作文章、有新的突破,激励和引导全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增强开放意识。要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一些阻挠、影响对外开放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

  各级政府都要进一步重视对外宣传工作。举办或参与各类大型经贸、外事、旅游活动都要同时提出对外宣传任务、要求,由专门的部门、单位负责。

  各级对外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集中力量,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外宣传。根据全省对外开放的总体规划和国际市场营销战略,确定外宣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对象和年度任务,借助中央新闻媒体、海外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我省的投资环境、资源优势、出口商品、优势企业,不断提高我省的知名度,增强对外界的吸引力。要大胆采用现代化宣传手段扩大对外宣传,省、地两级主要新闻单位都要利用国务院新闻办中国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上国际互联网,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要进一步办好中国黄河电视台,加大宣传山西的力度,扩大我省在北美地区的影响。同时,要大胆探索,建立一批新的海外阵地。

  (九)要为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省里的有限资金要实实在在体现促进对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倾斜支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继续确保出口奖励金、引资奖励金、外贸发展金、偿债风险金以及招商引资、出口基地建设、“金关工程”、口岸建设、境外窗口建设、外事活动、经贸洽谈会等专项资金,每年列入省财政预算。只有具备必要的资金保障,才能使对外开放有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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