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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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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管理评价试行办法

  【发布单位】80402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1996]5号

  【发布日期】1995-12-27

  【生效日期】1995-12-2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

《山西省企业管理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晋政办发〔1996〕5号一九九六年一月十日)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加强企业管理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省企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企业管理水平仍然落后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为了引导和鼓励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企业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省经贸委制定了《山西省企业管理评价试行办法》。此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山西省企业管理评价试行办法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八五”时期,我省企业通过“质量、品种、效益年”、“管理年”及“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改善。但是,从总体上看,企业的整体素质仍然不高,突出表现在不少企业缺少长远的经营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不完善、对市场信息反应缓慢、各项生产要素特别是人力资源组合配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差、物质消耗高、经济效益低等方面。因此,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力争在“九五”时期内改变管理落后的状况,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适应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开展企业管理评价工作是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的一种新形式,是在总结“企业升级”经验教训,保留“企业升级”合理内容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开展企业管理评价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企业管理体系的完善、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物质消耗的降低,调动企业抓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企业必须由过去的“要我管理”转变为“我要管理”,要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方向,坚持科学管理,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

  企业管理评价工作要坚持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工作并重的原则,科学、客观地对企业的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促进企业自觉在抓管理、练内功上下功夫。通过强化管理,依靠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物质消耗的降低,从根本上解决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

 二、企业管理评价标准及评分办法

  企业管理评价标准分企业管理工作标准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两方面的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

  (一)企业管理工作标准

  1、基础管理:包括标准、计量、定额、原始记录、台帐、统计、计划等内容。满分值100分。

  2、现场管理:包括工艺纪律、设备管理、在制品管理、文明生产、清洁卫生等内容。满分值100分。

  3、专业管理:包括营销管理、人本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内容。满分值100分。

  4、现代化管理: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管理(开发系统、营销系统、生产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现代企业制度等内容,满分值100分。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产品质量:重点考核产品的产品质量等级品率、质量损失率、产品销售率、新产品产值率、监督抽查合格率、优质名牌产品率、一次交验合格率等。该指标最高评分值100分,分四个档次:

  (1)有适销对路的主导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较高,评0-40分;

  (2)有在省内同行业领先,适合市场需要的名牌产品,评40-60分;

  (3)有在国内同行业领先,适合市场需要的名牌产品评60-80分;

  (4)主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先进水平,评80-100分。

  2、物质消耗:重点考核万元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材料利用率等。该指标最高评分值100分,分四个档次:

  (1)主要物耗指标达到1994年省内同行业平均水平,评0-40分;

  (2)主要物耗指标达到1994年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评40-60分;

  (3)主要物耗指标达到1994年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评60-80分;

  (4)主要物耗指标达到1994年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评80-100分。

  3、经济效益:重点考核资金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内容。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分四个档次:

  (1)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1994年平均水平,评0-40分;

  (2)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1994年先进水平,评40-60分;

  (3)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全国同行业1994年先进水平,评60-80分;

  (4)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达到国际同行业1994年先进水平,评80-100分。

  4、偿债及营运能力:重点考核流动比、速动比、资产负债率、应收帐款周转率、营运资金比率等内容。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

  5、安全生产:重点考核死亡人数、死亡事故次数、万元经济损失总计;重伤人数、重伤事故次数、万元经济损失次数;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

  6、发展后劲:重点考核资本保值增值率、折旧率、技术开发费的使用,技术进步、技术改造项目等内容。该指标最高评分100分。

  (三)企业管理评价总积分计算办法:总积分是在各项基础分值的基础上,乘以权数,累加而成。即:

  管理评价总积分=管理工作标准分×0.5+经济技术指标分×0.5

  其中:

  (1)管理工作标准分=基础管理分×0.4+现场管理分×0.2+专业管理分×0.2+现代化管理分×0.2

  (2)经济技术指标分=产品质量分×0.2+物质消耗分×0.2+经济效益分×0.3+偿债及营运能力分×0.1+安全生产分×0.1+发展后劲分×0.1

  各专业部门,根据行业特点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对企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评分标准,制定本行业的管理评价标准。

 三、企业管理评价等级

  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将企业管理评价结果划分五个等级,即:

  (一)管理不合格企业:总积分在60分以下。

  (二)管理合格企业:总积分在60-69分之间,该类企业的管理水平为及格型。管理工作标准不得低于30分,其中企业内部财务管理验收合格。

  (三)管理先进企业:总积分在70-79分之间,该类企业的管理水平达省内先进水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无在二档以上。

  (四)管理优秀企业:总积分在80-89分之间,该类企业的管理水平达国内先进水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在三档以上。

  (五)管理现代化企业:总积分在90-100分之间,该类企业管理水平达国际水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在四档。

  为了突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考评中应实行质量或安全一票否决制。对年内国家、省有关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企业确定为管理不合格企业。有关专业部门,可根据行业特点,实行“环境保护”、“责任事故”等一票否决制。

 四、申报程序和范围

  (一)管理合格企业、管理先进企业、管理优秀企业、管理现代化企业按等级标准定级。省里每年评定一次,每两年复审一次。

  (二)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企业管理工作标准以企业自查为主,主要经济指标以相关的统计、财会报表为主,主管部门进行检查确认。省重点企业要由省经贸委和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查确认。

  (三)企业在申报前要对照标准进行自查,企业认为符合标准后,省直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县营企业向地市经委、财委提出申请。省直主管部门和地市经委、财委加注意见后统一上报省经贸委。

  (四)企业申请定级必须填报统一的申报表,并提供必要的凭证、依据和资料(申报表以及需要的凭证、资料和报表由省直主管部门制定标准时一并考虑)。

  (五)各申报企业需在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地市经委、财委、省直主管部门、地市经委、财委,需在四月二十日前报省经贸委。省经贸委在审核基础上,对达标企业予以公布。

  (六)评价的范围包括全省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

 五、奖励办法

  对评为管理优秀和管理现代化的企业,由省人民政府给以奖励。奖励以荣誉鼓励为主,并给予企业领导班子一定奖金。奖金由省财政拨款,专款专用。

 六、组织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对企业管理评价工作正确认识,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和指导。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抓住重点,鼓励和引导企业提高自我评价和自我改善的积极性。

  (二)各级各部门要对所属企业的管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分类排队,制订出管理上水平总体规划,并把企业管理评价工作纳入资产经营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之中。

  (三)省直主管部门要抓好管理评价标准的制订工作。要抓紧收集整理国际、国内有关资料,于一九九五年底前制订完全部标准,经省经贸委审定后公布。从一九九六年开始正式组织实施管理评价工作。

                             (省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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