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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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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埂疗养、旅游区公共工程配套费收取问题的批复

  【发布单位】82305

  【发布文号】昆政复[1983]92号

  【发布日期】1983-12-24

  【生效日期】1983-12-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海埂疗养、

旅游区公共工程配套费收取问题的批复

(1983年12月24日昆政复〔1983〕92号)市春城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

  《关于海埂疗养区与公园、旅游区大小公共工程配套费收取的意见》收悉。经第八十五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为把疗养区与公园、旅游区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进行,凡属为疗养区直接服务及有关的配套工程所需资金,应由建疗北京时间院的单位按用地面积分担。

 二、同意所列大配套工程十九项和小配套工程六项的资金。

 三、各项工程所需工程费用及每平米收费标准,同意你局意见:每平方米用地面积收取小区配套四元九角八分,大配套费四十元零九角八分,合计四十五元九角六分。即:建设单位每用一亩地,应交小配套费三千三百一十七元,交大配套二万七千三百元。

 四、海埂疗养区各建设单位应交的大小配套费,请市春城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审核,由市财政局代收和管理。专款专用。需要开支时,由市计委、春城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财政局会商。建设项目和所需经费意见一致就由市财政列支,意见不一致时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

 附:海埂疗养区小区配套收费项目表、海埂疗养和游览区建设大配套项目表

                            昆明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        海埂疗养区小配套收费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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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工程项目     │项目│建筑面积│ 资金估算(万元)   │

│号│            │数 │    │           │

├─┼────────────┼──┼────┼─────┬─────┤

│1 │ 学校(中、小学各一所)│ 1 │  5000 │500M2/4人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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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影剧院        │ 1 │  2500 │2.5M2/座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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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托儿所        │ 1 │  1500 │150M2/4人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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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给排水工程    │ 1 │  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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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疗养区管理处办公室  │ 1 │  325 │ 160元/M2│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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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人员宿舍     │ 1 │  2000 │ 32   │     │

├─┼────────────┼──┼────┼─────┼─────┤

│7 │ 生活区、综合服务部  │  │    │     │     │

│ │(包括粮、煤、肉、   │  │    │     │     │

│ │菜、小百货、小土杂   │  │    │     │     │

│ │、理发、缝纫、修理   │  │    │     │     │

│ │、食馆、旅社、储蓄等) │  │  3000 │     │ 66   │

├─┼────────────┴──┴────┴─────┼─────┤

│ │  合计:                     │ 373.2万元│

├─┴──────────────────────────┴─────┤

│说明:1.以上7项工程总计373.2万元,按规划12个疗养院5000床位,35平方米│

│    /床位,即17.5万平方米,平均21.33元/平方米。         │

│   2. 按疗养区用地面积1125亩,每亩应收小区配套费三千三百一十七元 │

│    元,每平方米应收四元九角八分。                │

└──────────────────────────────────┘

 附:      海埂疗养和游览区建设大配套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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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工程项目   │单│单位 │工程量  │金额( │ 计算依据    │

│号│       │位│造价 │     │万元) │        │

├─┼───────┼─┼───┼─────┼───┼────────┤

│1 │沿湖挡墙护坡 │M │96元 │27000   │259. 2│60%为挡墙,40%为│

│ │       │ │   │     │   │护坡,高度2.2M- │

│ │       │ │   │     │   │2.3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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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七公里中心干道│M │800元 │1800   │144  │路面宽10M50元/平│

│ │       │ │   │     │   │立方计算,沥青路│

│ │       │ │   │     │   │面30元/平方米计│

│ │       │ │   │     │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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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修建防浪堤  │M │300元 │2800   │84  │经核实2.8公里, │

│ │       │ │   │     │   │修建单价300元/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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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疗养区到风景 │ │   │     │   │        │

│ │名各式桥梁  │ │10万元│大四座  │91  │4座大桥55万,6 │

│ │       │ │   │小六座  │   │座小桥计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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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苗圃补助  │亩│6000元│100    │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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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绿 化    │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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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园林小道   │M │25元 │28    │70  │宽2M铺予制块及拼│

│ │       │ │   │     │   │花,包括垫层铺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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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要道路   │M │250元 │4500   │112.5 │宽5M,按50元/计 │

│ │       │ │   │     │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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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疗养区停车场 │M2│50元 │8000×2  │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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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供电设施   │ │   │7000   │160  │建354伏安变电站 │

│ │       │ │   │     │   │一座6KM输电线及 │

│ │       │ │   │     │   │国内配电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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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供排水设施  │ │   │供2500T/日│   │        │

│ │       │ │   │排8000T/日│ 1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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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贵花园围墙 │M │75元 │2000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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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昆明至海埂新 │公│69.2万│10    │ 550 │另由三项费用中 │

│ │公路     │里│   │     │   │开支14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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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公厕补助  │ │   │     │ 18 │ 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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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污水处理场  │座│90万 │2     │ 180 │2100T/日占地40 │

│ │       │ │   │     │   │亩分流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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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台亭阁水榭 │ │   │     │ 500 │包括建筑小品、补│

│ │长廊     │ │   │     │   │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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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文艺室    │ │   │     │ 25 │包括设备、图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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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旧房拆迁后易地│M2│   │22000   │ 350 │新建按150-160元/│

│ │新建     │ │   │     │   │/平方米计算,由 │

│ │       │ │   │     │   │拆迁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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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挖湖造地   │M3│2.5元 │268万立方 │ 600 │        │

│ │       │ │   │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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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352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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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以上19项系将风景游览区建成初具规模的最基本费用。2. 海埂疗│

│养区按每床位150平方米共5000床位合1125亩。另外生活区占地11公顷合165亩│

│。共1290亩。即疗养区:75万平方米,生活区11万平方米,合计86万平方米。│

│平均每亩收入配套费二万七千三百元,每平方米收大配套费四十元九角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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