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資料庫
| WorldLII
| 搜尋
| 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鑑於有必要修改“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之中文名稱;
基於此;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行使《澳門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一款f項所賦予之權能及根據經三月二十八日第93/94/M號訓令第一條修改之五月二十日第84/91/M號訓令第二條第二款a項之規定;下令:
獨一條:由十一月二十七日第183/82/M號訓令許可在澳門從事保險業務之“American Home Assurance Company”其中文名稱改為“美安保險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六月七日於澳門政府
命令公佈
MacauLITES:
版權
|
責任聲明
|
私隱政策
|
意見
URL: http://www.macaulites.org/chi/mo/legis/laws/176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