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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獨一條——將九月十九日第33/81/M號法令規定之供澳門農林署使用之全部保護區之面積,擴大至十九萬八千零六十平方公尺(198 060,00 m2);該土地之四至如本法規附圖之界線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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